房地产是个持续的热门话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日前发表的《房地产成投资品将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一文,让笔者生出不少感慨。由此想到,房价在一定程度上确是个社会问题,要解决,“非不能为”,“是不为也”。
如何有为?举个例子吧。有报道称深圳市去年土地出让实际收入150.49亿元,今年更可能多达239.04亿元,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6.94亿元,不到收入的3%。如果从中拿出不到一半,即100亿元建廉租房,相信消息一宣布,深圳的房价会应声而落。同样在全国不少地方,政府一方面抱怨没钱多建廉租房,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上升。按说这些取之于房地产的收入,再投回房地产用于廉租房建设,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可问题是,不少地方政府只想从土地出让收入里多赚钱,却没有对住房这种基本人权尽到应尽的政府责任。
既然地方政府出台的有些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做表面文章,当然就别指望会有显著成效。从当年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房开始,“甩包袱”的痕迹就很浓,把老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全交给市场,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在市场和不正之风的冲击下,无法完全起到政策的预期作用。
前述李德水的文章也专门提到,商品房和公租房“两条腿”中缺少了举足轻重的一条腿,住房就变成了纯粹的商品,当然也就难怪会成为追求“钱生钱”的富人们的优良投资品。
其实大家都公认,老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不是商品,而是政府和社会应予保障的公共品,完全用市场的路子自然是缘木求鱼。
放着真正能见效的以土地出让收入大建廉租房以降低房价的“杀手锏”不用,不真做文章,老是出台华而不实的政策虚晃一枪,也不会得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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