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问题的争论一直很激烈,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焦点都集中在它是否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房地产业究竟怎样发展才是健康的,站在不同的角度,结论自然不同,甚至是大相径庭的。
首先,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概念是否仅指行业的繁荣。
就这个问题,台面上的讨论,业内及相关利益各方,包括一些学者,未必会直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房价一有下行趋势,“影响健康发展”之说往往会不绝于耳,理由通常是担心影响相关产业,进而担心影响经济发展云云,这其中反映的某种倾向是人们心知肚明的。
其次,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度来判定,此观点看似有些道理;然而笔者以为这其中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发展模式问题。从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讲,我们是不是要长期坚持“房地产支柱”这种拉动模式?
再其次,对房地产业的定性问题,究竟要不要使其回归民生事业,这个问题最重要。如果能够肯定它的民生属性,那就必须彻底堵住房地产投机的路径,所以房产持有税制度就有必要尽早登场。
有观点认为,美国虽早已征收房产持有税,但最终却未能避免楼市泡沫,反而由泡沫引发金融危机,证明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的无效。
笔者以为,这种观点经不起推敲。美国的楼市泡沫主要源自房贷门槛过低、发放过滥与失控,这个问题绝不是房产税所能左右的。我国如征收房产税也不可能出现所谓“政策打压需求”的问题;相反,只有投机需求得到遏制,房价回归合理,真正的“刚性需求”才能释放出来。美国楼市泡沫的主要原因是信贷失控,而我国的楼市泡沫在某种程度上则是由过度投机引起的,两者不具可比性。应该说,以美国的情况否定我们的房产税预期,依据难以成立。
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度投机,伪刚性需求过热,而真正的刚性需求则因为由投机刺激的房价虚高而不能释放。如果房地产市场只是少数人的投资与消费领域,从经济层面说,目前的发展局面不可能持续;从社会民生层面讲,多数人“望楼兴叹”的情形绝不符合政府的执政理念。所以,着眼于改革与调控的需要,健康的房地产市场需要房产税登场。
总的来说,房产税改革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中的意义在于:在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可以强化主要针对富裕阶层的直接税,弥补地方政府收入并打造与地方政府职能合理化内在契合的支柱财源;逐步将纳税环节从生产环节转移,后置到财产、资本环节。具体到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配合,还要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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