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我市今年新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报工作于正式启动。申报动员大会于8月27日召开,申报时间自8月30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据了解,凡雨湖区、岳塘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昭山示范区所辖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已享受廉租住房其他保障方式的对象),均可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湘潭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程序为:申报、公示、审核、审批轮候、分配和进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报廉租房时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要以户为单位,其家庭核心成员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无房户或有私房但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60元;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据悉,今年,我市本级新建廉租住房共建筑面积126436㎡,2560套,预计在明年6月底前后可陆续竣工并交付使用。届时,我市廉租办将对各级民政社会救助部门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对象分批次将以上房屋分配给分布在岳塘、雨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昭山示范区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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