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建立健全城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我市将在近期内开展一次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9月19日,来自全市各街道、社区的250多名负责人参加了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动员会。
此次调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调查实施阶段和数据录入汇总阶段。9月18日到10月15日为调查实施阶段。
住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对象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包括城市区所有街道、乡、镇、场)无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且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含)的家庭;大专院校毕业后在潭就业不满5年的无房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有2年以上(含)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无房人员。
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自行申报与上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湘潭市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如实填写后交回户籍所在地社区;社区签署意见后,汇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也将组成调查组,对填报《调查表》的家庭进行上户核实。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湘潭市新就业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和《湘潭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发至驻街道(乡、镇)单位;用人单位将表格发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如实填写后交单位签署意见并汇总,返回所在街道(乡、镇)政府。
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现有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状况后,我市将通过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力度和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结合城市和国有工矿区棚户区(危旧房)发行,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本文由湘潭房产网水灵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