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1月16日讯 近日,小编从湘潭市住建局了解到,市住建局、市房产局等部门即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要求,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执法检查、重点督查、总结报告4个阶段,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促进湘潭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湘潭市住建局开发科(办)相关人士表示,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九类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具体实施方案,近期的“湘潭住建”官方微信也会予以公布!
延伸拓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部署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