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整理讯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下周四将成为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日。然而,一线城市目前均“按兵不动”。目前,银川、太原、贵阳、昆明、佛山、沈阳、岳阳等城市已公布控制目标,多以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作为参照物。
七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多为10%至15%
银川 同比增幅低于10%
岳阳 价格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太原 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13%)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
佛山 不高于本年度GDP增幅(12%)
贵阳 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13.67%)
昆明 低于该市年度GDP(13%)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以上)
沈阳 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2%)和经济增长幅度(12%)
接近去年房价年均增长幅度的标准引发各界争议———10%的价格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绝大多数城市仍未公布
目前,出台“国8条”细则的城市已有数十个,但绝大多数城市仍迟迟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房地产一线城市,还没有一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调控目标变“文字游戏”
“这不是从控制目标变成了涨价目标了吗?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他看来,地方政府之所以出台这样一个宽松的保险目标,一方面是为了在符合国家调控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被问责;另一方面,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热度依旧有对“土地财政”依赖的因素。
中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在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对于房价这个概念并无确切定义。部分城市规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另外一些则是“新建住房价格”。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部分人留下“文字游戏”的空间。
限价目标应考虑市场预期
虽然“国8条”中提到,“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大都只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而并没有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上海易居房地产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那么即便房价增幅控制在GDP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
他表示,从中长期来看,将房价涨幅控制在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是合理的。但短期看,则需要分区域看待。对于东部地区以及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不应该以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物制定标准。因为这种目标会给购房者带来房价将上涨10%的心理暗示。
采访中,部分业内人士还表示,之所以要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政策含义更多的是在引导市场预期,因此在调控目标的设定上要十分审慎,多考虑对市场预期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给投资、投机者留下政策上的炒作空间.
国务院调查组赴各地督察
陕西省建设厅3月16日发布的一份通知提到,4月份国家有关部门将赴各地就国办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所谓国办1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1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另据中国证券报23日报道称,国务院近期派出八个调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先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效果进行摸底。报道还称,国土资源部并未参与此次活动。但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已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赴多省对房地产用地情况以及价格进行摸底,敦促各地严防出现“高价地”。
此前的3月10日,国土资源部曾发布通知说,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
督察的必要性不言而喻。23日中国证券报援引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称,目前许多城市对于出台调控细则不积极,已经出台细则的城市存在政策力度逐渐减弱趋势。该报告还认为,未来需进一步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数量,以抑制投机炒房行为。
一线城市暂缺席
虽然“大限”已近,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仍未揭晓。
据上海市房管局市场监督处一工作人员22日称,房管局并非惟一参与目标制定的下属部门,目前距离月底还有一段时间,有关房价控制目标的具体内容尚未发布。
上海市房管局科技教育处一工作人员23日称,控制目标的设置“有难度”,“各个城市都要报,大家都觉得蛮有难度。报得少了怕到时万一控制不住,报得多了怕没效果。需要仔细调研,才能够把目标确定下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3日称,广州的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会在三月底之前对外公布,目前他们正在按照程序向市政府报批。至于具体公布日期,该工作人员称:“下个星期吧,31日之前是没有问题的。”
北京市住建委宣传中心工作人员23日也称,具体公布日期,会参照国务院要求执行。对于北京房价控制目标的设置方法,该工作人员称,应该是“一地一策,因地制宜”,“小城市的政策对大城市可能不太适用,北京流动性强,情况特殊,是否参照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尚不确定”。
二三线城市积极推出
相比一线城市的讳莫如深,二三线城市更为积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日发布的消息称,截至3月22日,该省11个设区城市和11个县级市已全部确定并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6日也发布文件,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于3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报省政府备案”。
此外,福建、新疆、四川、湖北、广东、广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住房建设相关部门,近日均纷纷发文督促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福建省政府要求,福州、厦门、泉州以外的尚未实行住房价格指数监测的城市,“可根据不同地段等级、套型结构分别确定价格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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