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About us﹤
湖湘学校位于湘潭市城市中心的核心地带,西、北紧邻梦泽湖,东侧与市委、市政府、市博物馆、规划馆为邻,总占地为73.18亩,总建筑面积47137平方米。湖湘学校根植于湖湘文化之精髓,以“公、诚、明、勇”为校训,以“儿童立场 湖湘特质 中国情怀 国际视野”为办学理念,以“弘扬湖湘精神,培育时代新人”为办学目标,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勇立时代潮头的栋梁之才。根据岳塘区教育局新生招生工作文件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新生报名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湖湘学校一年级计划开设7个班,每班45人,共315人。
﹥二、招生范围﹤
霞光东路以南,双拥路以西,河东大道以南、湖湘西路以东、湘潭大道以北、火炬路以西合围区。

﹥三、招生对象﹤
我校服务区内2021年8月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于6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在全市统一平台报名,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岳塘教育”微信公众号、“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学校”微信公众号也将转发报名链接。网上报名原则上是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报名一所学校,房户不一致和多套房产均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申报。
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为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1.有户有房;2.有户无房(第一类);3.有房无户;4.有户无房(第二类);5.无户无房。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
2.网上初审:6月11日至6月15日,信息不符合退回的,需在此期间补充上传资料。
3.网上交叉审核:6月16日至6月17日,区教育局组织进行交叉审核。
4.学校现场审核:6月25日至6月26日
(1)审核地点
湖湘学校
(2)审核具体时间
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16:30)
(3)审核所需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按①—⑤项所列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好。)
①拟入学儿童居民身份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拟入学儿童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户无房还须提交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无房无户还须提交监护人居住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营业执照代替)、租房合同。
④拟入学儿童学前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就读幼儿园开具并盖章)。
⑤拟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前带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去宝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①适龄儿童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并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来现场核实资料,错过报名和核实资料时间而失去服务区学校学位的由局教育股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就读。
②请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佩戴好口罩,提供当日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及消毒,配合查验身份证。
③电子学籍系统已全国联网,请确保所提供的儿童及家长信息准确且无虚假,否则无法正常录入,因错误或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概由家长负责。
5.调剂录取:6月30日至7月3日,因无学位不能接收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至有学位富余的学校,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审核。
6.录取结果公示:7月10日至7月13日,学校公布新生招生结果,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0731-58395370
岳塘区湖湘学校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附一:网上报名递交清单
湘潭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
网上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附二: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服务区内“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五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录取注册入学,若同一批次学位不够则以户口、房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长短排序,录满为止,其余的分流到相对就近的有学位学校。
第一顺序:有户有房。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岳塘中心城区户籍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为依据登记排序(优先)。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岳塘中心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后,以现居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同)为依据登记排序。
第二顺序: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岳塘中心城区,其父母在岳塘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第三顺序: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长短为依据登记排序。有多套住房以实际居住地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长短为依据登记排序。
第四顺序: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岳塘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在本类别中以户口迁入时间长短排序。
第五顺序: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合同为依据登记,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监护人缴纳年限总和)长短排序。
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潭人才办发﹝2018﹞7号),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和《湘潭市军人子女优待实施细则》(政﹝2020﹞19号)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区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岳塘区教育局安排入学。③对岳塘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人员子弟由区教育局统一把关适度优先。④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⑤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