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月29日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
《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全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包括湘潭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总面积5005.8平方公里。
市辖区包括湘潭市岳塘区、雨湖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57.4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北、东、南至市辖区行政界线,西至长株潭西线铁路-沪昆高速-伏林大道,包括岳塘区全部街镇,雨湖区全部街道及响水乡、长城乡的国土空间。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1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5年,“四区一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湘潭全面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在社会经济层面,预测GDP达3500亿元,产业上实现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快速发展;总人口3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2%。底线管控层面,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30%,实现指标要求。结构效率层面,基本形成蓝绿连通的生态网络和疏密有致的城市功能总体格局,城市交通基本实现畅通有序;生活品质层面,城镇化补短板初见成效,设施配置契合需求,基本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湘江湾区魅力景区建设初见成效。
规划至2035年,“四区一地”全面实现,湘潭充分发挥国家创新经济示范和内陆开放先行引领作用,成为支撑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社会经济层面,预测GDP达6500亿元,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总人口36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5%。底线管控层面,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30%,实现指标要求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空间效率层面,城区山水田城格局清晰、城区集约紧凑、空间魅力凸显,城市内部与对外交通多元畅达。生活品质层面,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完善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湘江湾区魅力景区成为精致名片。
(五)性质定位
综合国家战略、区域视野以及城市特色,确立湘潭目标定位为“国家智能制造集聚区、国家创新经济示范区、内陆开放合作先行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世界红色文旅目的地”。
1.国家重要智能制造集聚区
立足湘潭工业雄厚基础,以“湘潭·中国智造谷”建设为核心,聚焦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与数字经济产业,培育若干智能制造领军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领域的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在更高层次上发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2.国家科创发展示范区
聚焦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驻潭高校、院士工作站、国家创新团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实验室等为依托,建立创新创业共同体,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创业实现价值的中部科创发展引领区。
3.内陆开放合作先行区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一带一部”开放崛起要求,向北对接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向西拓展发挥产业、创新、物流的省内辐射作用,进一步融入西部大开发;向南延伸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面合作。主动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着力打造内陆地区制度创新先试区,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
4.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
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湘潭样本。
5.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依托“伟人故里·大美湘潭”靓丽名片,整合红色资源、历史人文资源、自然资源等丰富多元的文旅要素,拓展文旅产品与相关文创产业、优化文旅线路,加强文旅区域合作与国际推广,强化相关配套服务,全力打造世界红色文旅目的地。
(六)主要指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市域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实现发展和管控的统一。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底线管控,优化空间格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整治修复,构建安全、和谐、富饶、美丽的国土空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流程为:1.接受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签订环评合同;2.第一次公示,对项目主要内容及环评主要工作进行公示;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本;4.第二次公示,对文本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5.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上报规划主持单位。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及湖南省对湘潭市的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回顾规划区域发展历程和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分析区域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本次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从规划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范围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公示,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主持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感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根据规划湘潭市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集聚区、国家创新经济示范区、内陆开放合作先行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世界红色文旅目的地的发展定位,提出湘潭市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四、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
联 系 人:成潜
电子邮箱:695788953@qq.com
联系电话:18711336090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7号
联 系 人:张浪巍
电子邮箱:510188956@qq.com
联系电话:1867093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