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5月19日讯 今年以来,受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湘潭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低位运行。1-4月我市新建商品房登记销售44.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6.4%;截止4月底,市(本级)新建商品房剩余可售(库存)面积为269.53万㎡,较3月上升6.41%,呈现出销售冷清、库存高企,开发企业资金链趋紧等现象。与此同时,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利益驱使,违规预(销)售、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或因资金短缺,造成延期交房、无法及时办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如永阳新城、江景名城等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预(销)售商品房;中荣大厦变相售后包租后违约;“时尚康都”、“白鹭名苑”等房产项目,购房者已缴纳房款多年,但交房仍遥遥无期,致使购房者集体维权,影响湘潭房地产大局稳定。
建议:
①严格把控开发企业入市门槛,对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着重从注册资金、规模、品牌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定期对已入我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相关审批部门予以重新核定或注销资质证书。
②加快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配以系列措施,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讲信用、讲诚信、讲品质,培育更多的优质开发企业。
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巡查力度。要求开发企业如实及时填报项目手册,并定期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验;对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及时排查各种隐患,防止烂尾楼、开发企业“跑路”等现象的发生。
④成立专门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房地产市场土地出让、施工管理、销售监管等环节上齐抓共管,形成高效、立体的监管体系,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