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1月17日讯 一到年底,很多之前购买期房的消费者都会面对收房的问题。由于整个收房的环节相当繁琐,哪些费用不该交,哪些字不能随便签,什么情况下不能收房等等,一直困扰着购房者。程序虽然复杂,但若想住上合格的好房子,就绝对不能怕麻烦,所以提前了解一些关于收房的步骤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验房步骤不可少,据了解,较为规范的收房流程应该是:
1、开发商在收房前通过挂号信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通知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地点及需准备的资料;
2、楼房现场验收,开发商应出示“三书一表”原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3、买家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开发商委任的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购房者对验房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的书面依据;
5、购房者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则在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
特别提示:购房者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因为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签字接收,则开发商即完成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所以,购房者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如发现与合同或法律法规不符的应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中予以注明,并明确开发商修复、更换时间及违约责任,直至合格再签字收房。
二,哪些收房费用不必交
收房时业主需交纳的费用绝大多数都是由物业公司收取,这些费用分为物业公司的直接收费、制约性收费和代收费几大类。
交纳物业费时,购房者应对物业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物业费收取的周期通常在半年或半年以内。
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业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
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业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有些城市对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并无统一标准,有的是以户为单位收取,有的则是以实际面积乘以相应基数收取。
至于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