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月25日讯 日前,有读者致电湘潭365房产网咨询, “我购买了河东某楼盘的房子,当时,合同上约定的房屋面积是近105平方米,在2012年12月在交房时发现房子的实际测绘面积比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多了几平米,开发商要求我补钱,请问合理吗?”
记者回复:其实不少人买房都有这样的经历,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有出入,不是多了,就是少了。不论是因面积多了要补钱或面积少了没退钱或由此产生退房的情形都是很不愉快的事情。
就此,湘潭365房产网记者采访了湘潭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他说,人们购买期房时,约定的面积只是规划图上计算出的面积,但具体的面积还得由房产管理部门测量后才能确定,所以有出入是正常的。消费者要是遇到合同约定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一份正规的购房合同,对房屋面积以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规定。
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若无明确约定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如买受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因此,该读者只需拿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多出来的面积运算一下,看误差是百分之几,面积误差是否控制在绝对值3%以内。如果超出的部分在3%以内,则买方应该补足房价款;如果超出的部分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面积误差3%,那么超出的部分面积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