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3月17日讯 2010年,一首神曲"忐忑"火爆网络。在过去几年,普通的人们经历着生活的转变:租金飞涨、房价疯涨、楼市调控……这些转变几乎深入到他们每一个消费生活的细稍末节。他们的心情跟神曲的旋律一样忐忑不安,一个又一个早有耳闻的消费陷阱接踵而来。
常见购房陷阱12式
陷阱一:质量问题
对此,一是购房时要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且有优良品牌楼盘推出的开发商。二是查看项目开发监理公司信誉度及以前所监理楼盘质量情况。三是当商品房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此遭受损害时既可找开发商,也可找施工单位协商,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不予理睬,也可以向消保委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阱二:违规违章开发建筑
房地产专家丁建刚认为,开发商“小罚大赚”的情况,前些年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时候普遍存在,近年来在一线城市,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查处较严格,处罚也更严厉,因此这种现象有所收敛。但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由于执法处罚不到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其中容易产生内幕交易,滋生腐败。
陷阱三:虚假广告宣传
广告之虚假令人瞠目结舌,而当业主感到上当受骗时,却又因合同约定不详而难以维权。对此,购房时要审慎签订合同,对一些具体内容要进行书面约定,有条件的应亲自查验。遭遇广告欺诈时,消费者可以携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购房合同等向消保委投诉。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陷阱四:配套缩水
买房不要只听信开发商的“忽悠”,开发商给你看的楼盘周边远期规划,能不能实现是个未知数,一定要仔细考量,有必要时请教相关专家。“画饼”不能充饥,买房也要现实点好。专家提醒说,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配套细节等相关的条款明确约定进合同。
陷阱五:虚假承诺
业主在买房时,置业顾问会承诺很多优势,但后期又不能如期履行。待购房人发觉现实与开发商所说不一致时,开发商会以“此承诺并无书面说明”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而这时即使购房者准备诉诸法律武器也因“口说无凭”而丧失主动权。如承诺后期不会再降价,但购房人买房后却惨遇项目大幅度降价,引发激烈维权等。
陷阱六:私改规划
开发商变更了规划,却没有通知业主,这种情形在近年来的房地产投诉中越来越多。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都将用作商铺经营、承诺的幼儿园消失、外立面材料私自变更等等。在福州因开发商私改规划引起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
陷阱七:面积缩水
为避免房屋交付时出现误差的面积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幅度,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方法、预测面积所依据的测量规则标准、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构成、何种情况下引起的误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
陷阱八:捂盘惜售
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
陷阱九:中介诈骗
中介诈骗主要有: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土地证、房产证分离)买卖经纪活动;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陷阱十:产权问题
对此,一是购房时要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且有优良品牌楼盘推出的开发商。二是查看项目开发监理公司信誉度及以前所监理楼盘质量情况。三是当商品房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此遭受损害时既可找开发商,也可找施工单位协商,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不予理睬,也可以向消保委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陷阱十一:精装修陷阱
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此种情况下,经常是开发商逃避责任,或让装修公司直接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全装修房的验收和质量审核一定要做细。
陷阱十二:延期交房
与房款被骗、房屋有质量缺陷、房屋结构被改等等这些问题相比,开放商延期交房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这延迟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尤其是对那些买房等着结婚的人来说,这延期交房可能就会影响他们的幸福计划。
楼市开发商“九宗罪”
口头承诺
销售员同客户沟通时把自己的楼盘夸的天花乱坠,客户提出的任何要求与问题都能得到“圆满解决”。
分期推售分期定价
要获得更高利润,商家手法多得是。将产品分批卖,每批价格都会编理由提高一点,买家却无可奈何。
价差幅度超大
即使在一些已经定价的楼盘内,你永远也别想像在逛百货公司那样,清楚地知道每件上架货品的价格。
永远不是VIP
银行存款额度够大,就是VIP了,办事优先,一对一服务。在楼盘,你的身份往往就容易转成平民。
开盘必摇号
项目开盘时,开发商总是宣称为了体现公平性,我们要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谁能买到房。
不正当收费
购房签订合同时要收律师费,是房地产界的普遍行为,而且收取律师费的时候,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唯美”的广告
如果外国人拿到中国的楼书广告,她们一定会相信中国是个花园式国家,生活在其中的都是贵族绅士。
擅自规划变更
买房前开发商往往给客户很多美丽的传说,但是交房后,一切都变了样,相信很多买房者都有体会。
坐地起价
不要以为在二手楼市中才会有小业主“坐地起价”的行为,就是在一手楼市中,也是常事。
买房需掌握的常识
优产:优产-房改房。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
商产: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费用。
中介费: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为买卖双方各承担成交价的0.75%。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即卖方),该税是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第二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已经尘埃落定,即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契税:为鼓励个人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普通住房交易市场的发展,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通过法院私发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