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3月31日讯 一年一度的愚人节即将到来,您是不是已经准备用最绝妙的谎话“娱乐”身边的亲朋好友了呢?当然,在愚人节4月1日在这一天,大家都处处留心陷阱,担心被整蛊。可这买房时遭遇的“愚人节”整蛊,您又留心了多少?根据近期读者朋友们反映的各种商品房买卖陷阱总结出下面几个常见陷阱,一起说说面对这些购房陷阱时,我们怎样见招拆招。
常见陷阱一:“只准结婚,不准离婚”
落不落订,实际上主动权在购房者的手中。可是,落了订,售楼方通常都会表示,之后必须交购房款了。
应对绝招:购房者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这时候,开发商的售房资金就会受到政府的控制,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这个证明,就基本保证了你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常见陷阱二:“天上掉下大馅饼”
这类陷阱通常表现为“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私”“购房送豪华装修”等,购房者通常看到这些优惠就被迷昏了。
应付绝招:有句俗语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时候,要明白自己想要买的是什么,自己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从而根据这两条来决定自己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盲目听信售楼方的所谓优惠。
常见陷阱三:“夹带走私”
开发商在跟购房者签商品房预售契约时,同时塞给一个“补充协议”。注意了,这个“补充协议”,通常只对开发商一方有好处。
应对绝招:所有购房者请注意,要坚持只签格式契约,如果一定要签补充协议的话,要看清条款,一定要让这个补充协议对自己产生有利的影响。
常见陷阱四:“门外风光不见了”
开发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购房者通常都会发现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应对绝招:买房的时候,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看看实际规划情况,那才算是“眼见为实”。
常见陷阱五:“夹生饭煮了喂你吃”
开发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给你发出收楼通知书。但其实,这样的房子,可能还没建完呢。然而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之后,就等同于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应对绝招:收楼前先要开发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