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5月8日讯 近日,有群众向本报反映,湘乡一房地产项目刚圈了地,地基还没打,却大张旗鼓地打出5月11日开盘的广告,收取购房人的认筹款……
房产项目未进入实质性建设,开发商便收取认筹款,购房者是否面临风险?5月7日,我们来到湘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
项目工地刚立围挡,房产开发商已启动全城认筹
当天上午,我们在湘乡东山新城励志大道旁,找到了群众反映的这个房产项目的工地。我们看到,这里一大片空地周边立起了广告围挡,里面有数辆运土车在作业,地基基础工程则尚未动工。
在工地对面的“营销中心”,我们以购房者的身份对整个项目进行了了解。置业顾问贺秋红向我们介绍,目前,楼盘正处在一个“办卡”阶段,“购买50000元的金卡可以优惠6000元,80000元的钻石卡可以优惠15000元,,活动明天(5月8日)截止”,“整个楼盘共有7栋,5月11日将有四分之三的楼栋可以开盘,办了卡的客户具有优先选房权……”
我们从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了解到,全城认筹活动已早在今年的1月27日就开始启动,在街头,也能看到其“5月11日盛大开盘”的广告。
湘乡市房产管理局: 没有预售许可,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采取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等行为。一些地方为了控制风险,往往还有对工程进度达到形象设计进度的多少有要求。
“目前,这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还没有向我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湘乡市房产管理局房产开发市场管理股股长谌军民给了我们明确的答复。
针对这种认筹行为,我们又向法制股了解了情况。股长朱泽亮介绍,他们从今年3月份就展开了调查,4月份还向这家公司发放了“告知书”。目前,他们已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且对这家公司收取的预收款进行了冻结监管,以确保该款项用于这一房产项目的建设,下阶段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他们还提醒,消费者需要谨慎购买。已经缴纳了预售款等性质款项的,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还,或持相关资料、票据向有关方面投诉。
楼盘营销中心:在湘乡,没建房也发预售许可
然而,当我们再次来到“营销中心”了解预售许可证时,一位王姓销售经理坦言,他们现在还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不过正在办理,“今明两天就可办好。”
“可是你们现在工地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啊?”
“湘乡就是这样子,没有建房就发预售许可证已成为惯例了。”王经理说,不像一二三线城市,需要工程建到一半才可发《预售许可证》,对于他们这样的四五线城市没有这要求。
不过谈到国家对于预售许可的政策,王经理表示她并不清楚,“不过,至少湘乡可以这样操作。”
王经理还给我们看了他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颁发日期为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