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只会上涨,不会下降吗?这一疑问,成为市场讨论的焦点。
7月20日,在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 “经济每日谈”论坛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直截了当地说,“市场上还有一种误解,期待政府把房价大幅度降下来。这种想法有失偏颇。”
李德水说,今年以来国务院关于楼市调控的两个重要文件都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并没有要求房价必须大幅度下降。
他进一步解释说,“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主要是从宏观上把握,政府从来没有对房地产市场具体定价的职能。”
“如果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任其膨胀下去,一旦破裂,必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破坏性,这涉及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他说。如果中国经济出了问题,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这就是大局。这也是国务院接连下发两个 《通知》,特别是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的重大背景。
在李德水看来,虽然政府在行政职能上不能把房价大幅度降下去,但是政府通过调控能够有效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统计数据表明,六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二手住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
他一再强调,房地产调控政策要长期坚持下去。他说,“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绝不能半途而废。尽管要完全理顺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尚需一些时日,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这里并不存在什么高深莫测的理论,只要下决心认真去做,就没有什么办不好的事情。”
他举例说,美国的教训难道还不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吗?日本、美国,这样工业化高度发达的国家,都在房地产问题栽了大跟头,有过惨痛的教训,中国绝对不可以重犯这样的错误。
在他看来,房地产市场的核心问题是社会问题,不是经济问题,甚至是一个建设什么样社会的问题。“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而不应该推行把房地产作为投资型为主的发展模式。”李德水说。
解决我国居民住房问题,究竟该走什么路子?是用一条腿走路还是两条腿走路?李德水建议,“实行商品房和公租房两种制度共存,用两条腿走路是必然的选择。”
据他介绍,自从房改以来,除了极少数廉租房以外,我国现在保障性住房的投资额只占整个房地产投资的大约3%。除了极少数的廉租房以外,房地产开发几乎都实行了商品房制度。
今年六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这是对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城市中等偏下的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等,既不符合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又缺乏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的能力,他们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是最需要社会关注的群体。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就可以为他们提供有力的保障,将来永远都会有新的“夹心层”群体不断地出现,实行商品房和公租房两种制度共存是长期的方向。先住公租房,条件成熟以后再买商品房,分“两步走”,也是这部分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正常规律。
“所以先住公租房,对于相当一部分居民,特别是大城市里的年轻人,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过渡阶段。”李德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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