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湘潭负一楼到处是垃圾和杂物。
湘潭房产网6月25日讯 2007年,市民彭先生花20多万购买了金湘潭商业广场负一楼的一个商铺,之后将商铺以返租的方式委托开发商湘潭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信公司)管理。今年6月1日合同到期后,佳信公司却拒绝恢复拆掉的商铺。“现在商铺没了,租金也没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6月23日,彭先生在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发帖求助。
湘潭在线记者经调查采访后了解到,金湘潭商业广场负一楼共有173个商铺,佳信公司将其整体出租给国美电器后,统一拆除了业主商铺的隔挡设施。按合同约定,到期后佳信公司应恢复商铺或承担相关费用,但如今,佳信公司却拒绝恢复商铺。
业主:重金购买商铺委托开发商管理,合同期满商铺变空地
“千年十八总,传世金湘潭!”这是2007年金湘潭商业广场负一楼商铺宣传时打的口号。彭先生说,正是被这广告语和地理位置所吸引,他花26万元购买了金湘潭负一楼的一个商铺。当时,他与佳信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经营合同,佳信公司每年以商铺总价的7%返租给他。合同签订一年后,佳信公司将负一楼整体租给了国美电器,并对商铺进行了拆除。“当时我们购买时都是隔好的一间一间的商铺,现在合同到期后,开发商却不恢复拆掉的商铺,现在业主们连自己商铺的位置都找不到了。”彭先生告诉我们,今年6月1日合同到期后,国美电器搬出了金湘潭负一楼,现在负一楼已人去楼空,进入商铺的大门也被锁住。
“商铺是贷款买的,现在贷款还没还完,商铺也无法正常出租。”栗先生是外地人,他的遭遇跟彭先生一样。栗先生说,佳信公司与业主签订的3年合同期满后,2010年又与业主续签了一个补充协议,照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法达成续期的协议,由甲方(业主)收回商铺,乙方(佳信公司)要对商铺进行隔断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
据了解,金湘潭商业广场负一楼共有154户业主有相同遭遇,涉及商铺173个,经营面积约3500平方米。
物业公司:金湘潭商业广场负一楼不属于物业管理
6月24日上午,我们来到了位于金湘潭6楼的湘潭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公司大门紧闭,早已搬离。
我们采访到了金湘潭商业广场物业公司佳信物业相关人员。据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佳信物业已经于去年脱离了佳信公司,佳信公司搬到哪里他们也不清楚。“金湘潭负一楼的业主一直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并不由我们管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而佳信物业安保主管曾先生则表示,要将负一楼商场大门钥匙交给业主可以,但必须由业主提交声明。业主拿到钥匙后,以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不能找物业公司。随后,在几名业主代表的见证下,业主代表提交了一份证明才拿到金湘潭负一楼商铺的大门钥匙。
在金湘潭负一楼,我们看到,原来的国美电器已经全部搬空,里面黑漆漆的,偌大的一个地下商场到处堆放着垃圾和杂物,一片狼藉。
律师:佳信公司已经违约,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对于154户业主的遭遇,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静表示,业主和佳信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铺经营期满之后,佳信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对整个广场内的商铺进行隔断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业主只需给其30个工作日即可。现在佳信公司没有对整个广场进行隔断,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如果不对商铺进行重新隔断,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已侵犯了业主的房屋所有权。
戴静建议,业主可以找到开发商、主管部门等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戴静说,业主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时,一定不要被眼前某些细小的利益蒙蔽,应该仔细去考量开发商或委托经营方的实际能力,委托有能力、有责任的公司进行经营。如果是实力不够、不讲诚信的企业,很有可能会因为一些细小的利益损害自己更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