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在“第六届中国房地产产业分析和预测高峰论坛”上表示,近几个月的房地产调控新政已经达到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成效,但不能就此收兵,后续应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有所动作。他认为,房地产调控的长期框架是“两轨统筹”的制度建设,要充分运用税收这一调控手段,尤其是要在住房保有环节收税。
贾康表示,房地产调控应该是市场轨和保障轨“两轨统筹”的框架,在保障轨方面,政府至少要抓三个要点:首先政府要管规划,在住房的土地供应上应有一个合理的顶层规划;第二,要管托底,首先要托起廉租房的有效供给,在廉租房之上还要提供针对夹心层的公租房的有效供给;第三,要管引导,尽可能引导民间资本和政府的规划得到认同后形成合力来开发建设。而在市场轨方面,政府不但要管规划,管规则,最重要的是要管税收。他认为税收的调控作用不可忽视。
贾康认为,管理部门试图用交易环节的税收做调控手段来影响房地产运行状态是远远不够的,要管收税,还要在保有环节收税。他认为,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制度缺失,即在保有环节上没有象样的税制。房地产税的正面效应是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需求比重,降低房屋空置率,促使房地产领域投机和投资行为有所收敛。虽然房地产税不会改变一线城市房价在未来几十年的上扬趋势,但一定会促进房地产业相对平稳健康发展,减少泡沫,调节收入分配。
贾康指出,目前各方面对于开征物业税认识很不统一,争议很大,决策层必须慎之又慎,而上海、重庆愿意先行先试,试点方案一定是渐进的,先从比较容易操作的,比如增量从最高端入手,而且在这之前应努力在信息上向社会传达出来,应该给低收入家庭成员吃定心丸,让他们知道推此改革对他们住有所居没有任何影响。另外,对中等收入者也要传达这个信息,该项改革政府一定会考虑第一套住房不覆盖,而对高端怎么调节,一定也是很柔性,渐进的。
贾康认为,从长远来看,物业税是大势所趋,如果下半年上海或重庆有所动作,房价的表现会有一个相应的回调,但不会很深,长期看房价还是逐渐走高的趋势,投资机会还是存在的,而北京一些好地段的楼盘不论怎样刺激都回调不了多少。
对于当前热议的房价问题,贾康认为有严重的误导。他认为,房价只是市场轨上的成交价格均价的一种统计结果,跟保障轨上住有所居要托底的两个层面的社会成员无关,如果政府能把保障轨上的供给提供出来,房价怎么样变化,其实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因此,不能就房价讨论现在住房供给问题。为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在报一个时期房价的同时应报出该时期保障房供给的具体情况;另外,可试着把成交的商品房按高中低归档,再具体判断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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