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月4日讯 在房价飞涨的年代,你认为买房难吗?对于这个问题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80%以上会认为买房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对于资金缺乏的购房者而言,首要面临的就是首付款的困境;而对于有一定资金的购房者而言就是买房时各种的忧虑与恐惧。
对于购房的种种困难,湘潭365房产网购房专家表示,买家其实就是1+1,首选1个是确定买房目标,第二1就是购房时保持冷静的态度。只要做好了这个1+1,买房就不会过于闹心。
那么如何确定买房目标和在购房时保持冷静以及理性的态度呢?湘潭365房产网给出以下1+1的购房建议:
第一,不要盲目买房
房价越来越高,对于即将买房的购房者而言意味着要意味着即将面临更多的首付款严厉以及未来更大的还贷压力。于是,不少经济实力不足、因一时冲动而购房的人开始为日后的生活压力发愁,甚至后悔不已。
其实,我们在作出购房这种重大生活决定之前,就应该考虑到日后生活中的种种可能的变故,不仅要量入为出,更应该留有余地。冷静想一想,当初,我们真的那么迫切需要马上买房子住吗?或者,仅仅是因为在一片“涨”声之中,我们已经忘记了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只会跟着此起彼伏的“忽悠”声、“叫卖”声,盲目地掏钱、落定、贷款。而所有已经卖掉的和即将卖掉的房子,真的符合您对房屋各方面品质的要求吗?
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存款及收入水平,制定逐步过渡的长期居住理财规划,比如说先租房,再换小户型,再换大户型,等等。并在作出最终的买房决定前,克制自己的冲动和草率,让发热的头脑清醒下来,认清其中有没有陷阱、迷雾。只有如此,我们才不致于被周边嘈杂的声音和漂亮的诱饵左右了自己的判断,给自己背上不堪承受的还贷重负,甚至成为替别人“抬轿子”的工具。天晴的时候,应想着天阴。
第二,买房要注意的环节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购房需处处提防陷阱,开发商挖空心思玩弄文字游戏,为的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因此,买房就需要格外小心。以下是买房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认购书及定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开发商提供的,在购房者交纳一定的人民币后订立的,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购房者应当交纳一定的钱作为定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定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是否合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
二、销售合同
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便将在第一时间推出房产,以期早点回收资金。有些房产甚至有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已完工25%就进行预售的。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要认真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的规定。尤其是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了。
三、广告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广告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对开发商就没有约束力。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要审查“五证”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