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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得转让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10/9/13 15:15:45
 

     湘潭市民刘女士:最近我在湘潭房产网上看到一些转让经济适用房的信息,我想请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可以转让、出售吗?

 

      回答:根据《湖南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中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州、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就转让的行为,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查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方可交易;交纳比例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经济适用房,若转让给个人,转让的对象也必须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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