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本网整理讯 从明年4月开始,土地储备机构将不再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按照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具有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力,但同时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收储,容易留下腐败空间,这也被业界诟病为“左手倒右手”。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土地储备部门的退出,有利于压缩腐败空间,并使一级开发市场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在拥有相关的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国土部此举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压缩地方利润,而在于减少行政操作,促进市场化运作。但是,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机构并不会完全退出一级开发市场,而是采取如北京国土局的操作方式,进行“主导开发”。而在国土部的表述中,也是强调国土资源部门“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而非完全退出。
去年底,北京市国土局宣布,土地一级开发将由政府作为开发主体投资,委托企业具体实施。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曾表示,由政府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将比企业操作降低1/3。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政府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为:政府向银行争取授信,获得的贷款用作拆迁补偿款,此后,受到委托的企业进行土地整理,并根据区域规划和经济发展确定土地用途,通过市场公开出让。邹晓云表示,政府开发与政府组织开发是不同的概念,至少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组织的一级开发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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