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7月23日讯 在外打拼多年,胡建忠、尹红亮夫妇一直想在湘潭县易俗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今年春节期间,夫妻二人在易俗河香椿路的滨江国际新城订购了一套住房,并交了两万元定金。当天,和他一起订房的还有胡建忠的姐夫楚建能。然而,由于资金筹措方面的原因,胡建忠的买房计划最终化为泡影。
半年后,他当初预订的房屋成了别人的新家,但他当初交的两万元定金却还没有着落。7月17日,胡建忠找到我们,诉说了他的困惑。
结伴购房,签定了定购协议
胡建忠、尹红亮夫妇的家在湘潭县中路铺镇群力村蚂蝗组。这对中年夫妇有两个孩子,为了养家糊口,夫妻俩常年在外打工。
胡建忠说,他有泥瓦工手艺,多年来一直在各建筑工地奔波打拼,妻子尹红亮则在广东的工厂里做事。虽然日子很艰辛,但这对夫妻却一直想在湘潭县县城购买一套住房。
“这几年手里有了一点钱,买房的愿望就更强烈了。”今年2月5日即农历正月初六,胡建忠夫妇约了姐夫楚建能等亲戚,在堂弟胡昌兵的带领下来到滨江国际新城看房。据胡昌兵说,滨江国际新城是由湖南湘潭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他跟公司老总彭月安的女儿、女婿都是朋友。
因为有熟人的因素,再加上楼盘的位置、房屋的价格也都中他们的意,因此没费多少唇舌,胡建忠和楚建能分别与售楼部签定了定购协议,并各自当场交纳了两万元定金。“我看中的是滨江国际新城B栋四单元三楼的一套房子,我姐夫楚建能预订的是楼下的那套。”
贷款遇阻,拒退定金
胡建忠说,他订购的是一套三房两厅的电梯房。房屋面积为142.24平方米,总房款为429888元。按照定购协议,他需要在7天内交纳165361元的首付款,尾款则通过按揭逐年付清。
然而,就在胡建忠订房后不久,他的购房计划出现了变数:“因为在2013年年底我为一位朋友提供了购车贷款担保,因此银行拒绝了我的购房贷款申请。”
贷款遇阻,家里的存款又不足以支付全额购房款。胡建忠只好在规定的7天期限内(2月9日)找到滨江国际新城售楼部说明情况,请求中止双方的定购协议,要求退还两万元的定金,但遭到了售楼部的拒绝。
“他们只是答应我交款时间可以延期,先是延长为半个月,后来又延至一个月。但几十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短时间让我到哪里去筹措这一大笔资金!”
交涉几次后,见他实在拿不出购房款,对方又提出另一种解决方法:找一个朋友或亲戚来买一套房子,就退两万元定金。
对此,胡建忠也无能为力。事情一直僵持在4月底,实在拖不起的胡建忠委托胡昌兵继续跟进此事后,自己南下广东打工。
采访:开发商避重就轻
7月中旬,已经入住滨江国际新城B栋四单元二楼的楚建能,因为听到楼上传来搞装修的敲击声,便打电话给胡建忠。“你当初预定的房子都成别人的了,开发商怎么还没退还你的两万元定金?”
接到姐夫的电话后,胡建忠当即从广东赶回来,并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媒体。7月17日上午,我们和胡建忠等人一同来到滨江国际新城售楼部。在大厅等待一二十分钟后,一位中年男子接待了我们。
“你们有什么疑问?”落座后,这位自称姓彭的负责人张口就问。我们转达了胡建忠的诉求,并提出希望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但这位负责人一直避重就轻,始终不愿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以致采访不得不中断。
事后我们从知情人口中得知,这位彭姓负责人,就是湖南湘潭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彭月安。
律师观点:定购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岳塘区纵横法律服务所律师凌键军。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并阅读了当事人保留的“滨江国际新城A、B栋定购协议”后,凌键军律师当即表示:这是一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滨江国际新城无权扣压购房者的定金。
同时,他对这份定购协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说,从当事者与售楼部签定的这份定购协议来看,双方对所购房屋的面积、单价、楼层、付款方式以及订购期限都作了约定,但这份协议有一个致命伤,在协议的第六款规定:“此定购协议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是2014年2月5日签订的,但直至现在,这份协议依然只有双方的签字,而没有楼盘开发公司的盖章。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这份协议只能称作是个人行为,而不具备代表楼盘开发公司的法律效力。据湘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