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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房产怎么分配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10/10/26 9:03:29
 
  来电显示:我和丈夫结婚3年。由于我娘家要拆迁,把丈夫的户口迁到了我娘家,把他列为户主。去年,我家建房时,丈夫没有出一分钱,对家里建房的事不管不问,建房款都是我父母出的。后来,我父母没钱了,我向丈夫要钱,他竟然一口拒绝。令人气愤的是,我丈夫有钱穿名牌、用名牌,却不愿意为家里出一分钱,他的行为让我寒了心。我家的房子是全家人的土地补偿分配款和父母的安置费,再加上两老多年来的积蓄修建起来的,还借了一些外债。现在丈夫向我提出离婚,并要求分一半房产。请问,如果我们离婚了,房产怎么分?我丈夫有权要求分一半房产吗?黎丽

 

    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这是一个关于共有财产权属分割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修建该房屋的资金由哪些部分构成。从黎丽的叙述来看,修建该房屋的资金包括“全家的土地补偿分配款”、“父母的部分安置费”以及“两老多年的积蓄”,再就是所借的外债,可以肯定的是,该房屋的财产性质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而不属于小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家庭共同所有,就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所以,黎丽的丈夫提出离婚分一半房产是没有道理的。至于房产该怎么分割,应以家庭成员出资额的多少作为分割依据,多出资的则多分,少出资的则少分,只有这样才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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