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6月5日讯 为刺激楼市需求,降低购房门槛,2014年9月出台的“潭八条”、10月份湘潭市第18届房交会,及2015年1月湘潭县首届房博会期间都有推出推出契税优惠、购房补贴政策。
如“潭八条”规定,购买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家庭,面积在144㎡以下的,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契税后,可享受所纳契税额度50%的购房补贴。湘潭市第17届房博会重点对首次购房和改善型购房给予契税财政补贴。2015年湘潭县首届房博会期间,首套商品住房90-144(含)㎡,按成交额的0.5%享受购房补贴;非首套商品住房90(含)㎡以下,按成交额的0.5%享受购房补贴;非首套商品住房90-144(含)㎡,按成交额的1%享受购房补贴。144㎡从上的商品住房,超过144㎡以上部分面积,按成交额的2%享受购房补贴;非住宅按成交额的2%享受购房补贴。
近日,湘潭365房产网小编遇到一些网友咨询关于契税优惠补贴问题,也得到房产局相关人士解答。
案例一:原有单位湘潭市房改房一套,后买湘潭县商品房一套,原湘潭县的房子贷款已还清。去年房交会期间新买河东一套商品房,请问新买的房子契税税率是多少?是按4%交返3%的优惠执行吗?
答:在房博会期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房博会的优惠政策,是按4%交返1%的优惠执行。契税先征后返工作具体办理窗口在湘潭市房产管理局二楼大厅。
案例二:我2013年11月买的一套房子,2014年11月交房的,还没有拿房产证的,能享受2014年的潭八条的契税补贴政策不。谢谢解答!
答:有关契税补贴的问题请您向开发公司或湘潭市岳塘区地方税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