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江西某县委书记对于强拆民居如是说,成为继“李刚”之后的又一话题。就在上周,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一旨在改变部分地区“权大于法”的指向政策,能否就此遏制新拆迁条例出台前的抢拆潮泛滥?
身处“最复杂一年”的中国经济,在郎咸平所言的“两大困境、两只翅膀、三大战役、三大危机”前左冲右突,不断要做出艰难抉择。地方政府背负着企业般的经营指标,而某些地方又因为突击实现节能减排指标而拉闸限电限产能,面对这样的困局,突击拆迁似乎也是实现GDP增长的切实合理途径了。拆迁也许没有错,但强拆就有错了。
诸如随意强拆等现象绝非个案,其背后必然有经济逻辑的支撑。只要带红圈的“拆”字一上墙,地方财政就会充盈,GDP就会增长,相关企业就能敛财,还能拉动就业……这么好的生意谁能抗拒?这是个远远超越房地产业的问题,无论是“矿产财政”、“旅游财政”、“砍树财政”还是饱受诟病的土地财政,都是出卖自然资源的地方财政,不可持续,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真正落实“十二五”规划中不提GDP指标,重在调结构的精神。
有数据统计,由于出口结汇制度等原因,1992年至今,央行每年印刷纸币的增速约23%,而GDP增长约8.9%,这样鲜明的反差并没有引发大规模通胀令全球经济学家困惑。对此,有观点认为,正是因为大量的增发货币进入了“铁公基”项目,加之沉淀于房地产行业,才让通胀并未兑现。
然而,在目前调结构、产业升级的新一轮转型期,“铁公基”的投资规模也会受到一定限制,房地产更是遭遇了史上最强的严控,强大的流动性便四处泛滥,且不说食品类的种种戏言,从股市到艺术品、金银币、邮币卡乃至中草药市场,无不上演一幕幕惊人的神话。房地产的堤坝开了闸,该靠什么来封住?借着第二轮城市化的名义,大量拆迁盘整土地,也许是当前诸多地方政府破解此难题的妙招了。
依法行政就是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拉动经济、遏制通胀没有错,但是否应该在地方政府、企业都获得相应利益的同时,让民众得到更多利益分配,这也符合国家探索“国民收入倍增”的本意。让民众在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红利而不是更大税负,才是调结构的关键。由此,适度压缩泛滥的城市膨胀欲,并切实建设法治政府,才是遏制强拆潮,进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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