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二手房交易指南概况
湘潭市房产交易中心以激活、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为目的,以方便服务百姓、降低交易中间成本、诚信阳光操作、安全快捷办理为服务宗旨,打造一个高品质、优服务、便百姓、活市场的二手房交易平台,有力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湘潭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为二手房网上签约区、置业担保及金融服务区、信息自由发布区;
湘潭市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为政务大厅服务区,其中包括政策咨询、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业务。
湘潭市二手房各功能区介绍
二手房网上签约区
实施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是府为交易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房源信息的真实、交易安全而设立的免费服务平台。也是对二手房交易实行信息化管理的一项举措。二手房网上签约的推行结束了二手房交易市场无序、混乱的局面,由此二手房交易将由房产部门全程监管。
二手房网上签约区安排有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买卖双方签订电子合同。
置业担保及金融服务区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银行及职业担保机构的引入,将为二手房交易的融资提供一条便捷的渠道,有效的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无偿资金监管服务让二手房交易资金更加安全。银行及职业担保的引入,搭建了二手房交易一站式服务平台,从而达到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的目的。
信息自由发布区
二手房信息自由发布区,是为二手房买卖、租赁双方提供一个自由的交易平台。在信息自由发布区买卖(出租方)发布信息,买方(承租方)寻求信息,至双方成交不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另中间成本。信息自由发布区还将为市民提供房源真实性确认,及二手房供需信息配对服务。
政策咨询区
政策咨询区功能:二手房交易政策咨询、各类业务的引导、以及对房屋登记领证立可取资料的确认。
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的流程表:
湘潭市二手房无按揭房交易服务流程
1、买卖双方网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买方存入合同全额监管资金
3、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4、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5、全额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湘潭市二手房按揭房交易服务流程
1、买卖双方与银行及担保公司确定该房屋的按揭事项
2、买卖双方网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买方存入合同全额监管自己的首付款
4、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委托担保公司办理)
5、买方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委托担保公司办理)
6、全额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办理过户准备资料:
(1) 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如交易双方有共有人,需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及共有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 购房人非湘潭市户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 购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监护关系证明原件(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
(7) 若委托他人输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抵押登记的资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包括抵押双方和债务人,下同)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应当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提供组织机构代代码证)复印件;委托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并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如申请人有共有人,需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及共有人身份证验原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监护资格证明,设定抵押的,还应提交为其利益保证公证书;抵押房为房改房的,应提交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抵押合同;
(5) 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
(6) 抵押人为全民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在湘潭市房地产交易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公章表示同意的,不再提交);集体企业须提交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三资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抵押的会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以上在房屋产权管理局输相关手续的资料以其要求资料为。
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一) 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二) 我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三) 如有配偶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四)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结局安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五) 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六) 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七) 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热恩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八) 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九)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请按文件或资料。
案例:
例如有一套40万元的房屋需要进行交易买卖,通过我公司办理担保并做代办相关过户手续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1、 代理费用:200元
2、 阶段性担保费用:担保买方贷款金额的千分之六(最高不超过2000元),首付40%贷款贷款60%(即贷款24万),则阶段性担保费用1440元,收款共计1640元。不再收取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