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定相比于北京在2007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更注重办理过程的具体细节的规定。此次规定相比于北京市的规定的突出的特点是:
首先,境外个人购买住宅套数审查更为严格:由原来的“一城一套”变为“一国一套”
在2007年,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中,境外个人购房的情况将会被录入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在购房查询的过程中,也通过登陆权属系统进行查询,但是权属系统只能查询到境外个人在北京市的购房的套数,而不能查到全国的购房的情况。目前新规定中要查验个人的超过一年的工作证明,以及境外个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原来的规定中,通过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到在具体居住城市的成交情况。如境外人士在青岛购买一套住房之后,在北京再次购买时,在北京市交易权属系统中查询不到,因此仍然可以购买。而目前的执行中,要求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因此,与2007年的规定相比,已由原来的“一城一套”转变为境内仅能购买一套的“一国一套”。
其次,限购非住宅商业地产,遏制境外机构对于商业地产的投资
新的规定中要求境外机构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时应该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及对于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这与北京市在2007年的相关规定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此次更加强调对于其购买资格审查,以及对于购房用途的承诺。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今年4月份调控政策出台之后,住宅市场成交受冷落但商业成交节节攀升,如6月份北京市商品房住宅成交冷清,与5月份相比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而商业地产6月份的成交比5月份多了1倍。此后,商业地产成交连续3个月上涨,不排除短线投资介入的嫌疑。商业地产的投资成为了房地产投资的另一种选择。而此次新规对于遏制境外的投资资金进入市场有一定的遏制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执行的过程中,尤其是成交之后是否用于实际办公所需的监督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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