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推动房价快速上涨的理由一直成为各大开发商的口头禅,甚至某些开发商打着为刚需解决住房问题大打“情感”牌,而现实是这样的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何谓刚需?
刚性需求,相对于弹性需求,指商品供求关系中受价格影响较小的需求,这些商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家用耐耗品等,也可以理解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商品和必需品。
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必然会使越来越多的“进城”居民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而在现行土地供给有限且被垄断的情况下,住宅市场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而房地产开发商打着“刚需”的口号,一边谨慎地继续拿地,一边以此作为应对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借口。高通胀背景下,住宅能够保值增值,几乎成为房地产市场普遍信奉的“金科玉律”,公众普遍预期已经形成,出现房价下跌时停手观望,却在房价上涨时追涨购买的“怪”现象。而现行政策调控能否引导公众回到理性预期状态,难度似乎极大。
12月1日,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曾抛出房价下跌20%论的专家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针对所谓的“刚需”,刘元春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任何一种需求,都是需要投资者在自身收入的约束下,对价格进行权衡而后,做出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满足后的选择。刘元春认为,所谓的“刚需”,其真正的含义是消费者的自住型需求。在他看来,商品房的特殊性在于,它可以作为一个耐用的投资品存在。而不存在所谓“必须”购买一说,“刚需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哪里有刚性需求呢?”刘元春认为,所谓“刚需”支持房价理论的提出,“对解决问题是没有好处的。”
那么,如果所谓“刚需”就是自住型需求,那么所谓“刚需”支撑房价说,翻译过来就是居民为了能够拥有一套住房,而使得房价居高不下,自己抬高自己购买商品的价格的说法,岂不怪哉?
刘元春接着对记者表示,楼市调控政策应以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为主体,恢复房地产的制度型功能为目标。但是,如果政府不能够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逆转的话,“短期的行政政策很可能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他更进一步地表示,短期内,依靠调控手段将房价“平移”下来,政府需进一步的进行供给放量,为未来进一步的制度调整留下空间,应该说,“在一种策略上来讲,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大规模的供地以及政府能否进行深入的制度改革。
“而显然的”,他指出,“制度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而且必须在供需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实施才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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