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11月24日讯 您是否遇到过房地产开发商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您是否遇到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
您在买房时,开发商是否以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您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房价?
是不是有的开发商没按照规定开展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您是否遇到过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的情况?
您在买房过程中,是否遇到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有没有开发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有没有房地产开发商未按规定开展预售资金监管,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的情况?
是否有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开发商是否有违约延期交房且没有与购房户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开发商是否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情况?
重 磅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发出通告:即日起开启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对以上所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如何整治以及举报途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实地勘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投诉、问讯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市住建局发放的企业自查自纠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含烂尾)楼盘项目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查,找出自身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按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
二、确证调查阶段
开设电话投诉、微信公众号投诉、网站投诉等多个专用通道,接受市民投诉、举报和监督,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信息派员逐项进行调查确证。(微信公众平台投诉:关注“湘潭住建”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给小编即可。投诉电话:0731—55575192。欢迎在底部留言,告诉小编你遇到过房地产开发商哪些不正当经营行为。湘潭电视台新闻频道《互动湘潭》栏目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
三、重点抽查检查阶段
根据投诉受理、企业自查及专项督查获取的违法违规信息调查确证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组采取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各区域房地差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各区域重点抽查2—3个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购房户利益、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在建、在售(含烂尾)楼盘进行现场检查。对于确认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市住建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力和情节严重的,采取媒体曝光、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诚信黑名单等方式予以惩处。
四、总结报告阶段
各县市区将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住建局,请各单位在12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