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 | 注册 登录
湘潭房产网
首页 新房 区域 地图 专题 二手房源 一居 两居 出租房源 短租 一居 装修 案例 建材 卖场 写 字 楼 商铺 产业 快讯 博客 湘潭团购买房 岳塘楼盘
资讯 新盘 打折 视频看房 个人出售 估价 房贷 个人出租 出租 求租 家居 厨房 家具 家电 酒店 政策 预售 小道 雨湖楼盘 九华楼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湘潭房地产头条关注 搜索:

湘潭市特定征拆群体购房奖励实施细则,每户最高奖励8万元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17/4/20 9:48:00
 

    湘潭房产网4月20日讯   湘潭市特定征拆群体购房奖励实施细则,每户最高奖励8万元,细则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于本市城区家庭唯一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被征拆的征拆户,领取补偿款后3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类提高购房奖励标准:


    (一)对本市城区低保户或二级(含)以上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8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仅限一次(套)。


    (二)对本市城区三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仅限一次(套)。


    (三)对租住本市城区直管公有住房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产住房、区级以上集体企业自管产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承租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仅限一次(套)。


    (四)对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属于上述三类情况的其他征拆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3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仅限一次(套)。


    以上(一)至(四)项购房奖励不重复享受。其中,(一)(二)(四)项购房奖励征拆户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三)项购房奖励仅限征拆户本人享受。


    购房时间和购房面积以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电子合同为准。


    二、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属项目为2016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1日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项目;


    2.市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拆,所属项目为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3〕84号)文件正在实施征拆的项目;


    3.征拆户领取补偿款后3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时间为2017年3月9日(含)之后;


    4.征拆户选择货币补偿或实行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拆补偿协议,并按期腾房交地;


    5.被征拆房屋为征拆户的家庭唯一自有住房;


    6.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中没有合同注销记录(购买二手住房和其它非住宅类房屋均不享受);


    7.租住直管公有住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产住房、区级以上集体企业自管产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承租户,须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解除租赁关系并腾退公房;


    8.征拆户没有其他违反规定套取奖励和补助的行为。


    三、申请购房奖励需提交的资料


    1.购房奖励申请审核表;


    2.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3.征拆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家庭唯一自有住房证明(原件);


    5.购房人为征拆户法定直系亲属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询问表复印件;


    7.购房款缴纳凭证及复印件;


    8.购房完(免)税凭证及复印件;


    9.征收补偿款领取凭证及复印件;


    10.低保户、二级(含)以上残疾人、三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1.租住直管公有住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产住房、区级以上集体企业自管产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承租户,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房屋租赁签解约的相关手续、腾退资金结算凭证;


    12.购房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请购房奖励的流程


    按申请、初审、复审、比对、拨付流程办理,具体为:


    (一)征拆户向被征拆房屋所在地的区级土地和房屋征拆部门申请;


    (二)区级土地和房屋征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资格等进行初审;


    (三)市级征拆管理部门复审,并在信息系统中对申请事项进行数据比对,比对结果在信息系统回写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


    (四)区级土地和房屋征拆部门凭申请审核表拨付资金。


    从第(二)项开始,由被征拆房屋所在地的区级土地和房屋征拆部门派专人办理。


    五、受理时间


    自2017年5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六、经费来源


    市级、区级、园区征拆项目,根据原有征拆资金来源,按征拆项目总户数以2万元/户的标准在征拆监管资金中予以留提,列入征拆成本。


    七、其它事项


    (一)符合条件、领取补偿款后超出3个月、但在12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征拆户,按潭政办发〔2016〕23号文件规定享受购房奖励。


    (二)征拆户已享受购房奖励的,原则上不能办理退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退房,必须将购房奖励退回原帐户后才可办理退房手续。


    (三)享受征拆户购房奖励的,不重复享受潭政办发〔2017〕16号中(二)、(三)条购房奖励和补贴政策。


    八、本实施细则由湘潭市征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重声明:最近不少商务站点未经许可转载本站自行编译的文章,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湘潭365房产网),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编译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湘潭365房产网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买房,就上湘潭365房产网,品质楼盘 价格实惠 服务保障

团购报名

姓名
* (必填)


电话
* (必填)


团购楼盘
玺宇·悦城国际 星合·世家 中建昭山印象|江湖 上品嘉府 湘潭联海商贸城 万通·逸城 湘江保利时代 十八总·湘江图


 

 

姓名:

手机:

区域:

面积:

关于我们 | 网站合作 | 联系我们 | 广告刊例 | 广告案例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 fangyuan365.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建湘大数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法律顾问: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 王丹律师

  湘ICP备13004945号   工商营业执照


广告热线:13217322828 投诉邮箱:35146839@qq.com

在线客服QQ:9683468 团购咨询QQ:3514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