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湘大北青公寓附近的网吧老板刘冬林告诉记者,自己网购了一台52英寸的彩电,因种种原因未当场开箱验货,就草率签字收货,事后才知晓购买的彩电显示器等构件都已破损。
4000元淘来“废品”
原来,刘冬林在一网店上花4000元淘了一台52英寸的液晶彩电,2010年12月20日晚上6时许,他接到申通快递湘大服务点的电话,对方称需要货主亲自上门提货。
未开箱验货,刘冬林就草草签了验收单。当晚,回家打开包装后,他才发现买来的彩电几乎是一堆废品。
“显示器的第三层玻璃屏全部碎了,”刘冬林的第一感觉是彩电出了质量问题,于是急忙拨打了彩电厂商的电话。此后,厂商的工作人员将彩电拆除后发现,不仅有一层玻璃屏破碎了,固定显示器的四根塑料支架,也断了三根。
“我的损失,该谁承担?”
因已签字认了单,彩电的货款已经支付,淘宝网裁决彩电厂商与刘冬林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彩电厂商退还了2000元货款。
平白无故损失了2000元,刘冬林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快递公司也有责任。根据彩电的破坏程度,刘冬林推断:可能是运输途中发生了“意外”。
于是,刘冬林多次找到申通快递公司,并提出了索赔要求,均未得到满意答复。当天上午,我们来到了申通快递湘大服务点。“这个事情,我们没有责任。”负责人刘子仪说,当时曾提醒“这么大的东西,你给看下。”,但得到了刘冬林多次“没关系,买了三台了”的回复。
刘子仪表示,如果证明是运输途中发生的“意外”,责任也是由发件公司承担,他只能帮刘冬林联系发件公司。
律师:签字前务必把住“验货关”
湖南惟明律师事务所唐恒律师对此表示:“电器产品有个三包期,不能仅仅因为收件人签字验收了,便就此排除了厂商、物流公司的责任。”唐恒说,该由谁承担责任,需要做专业的鉴定。如果是流通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由物流公司承担,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厂商责无旁贷。
“当事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唐恒说,消费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物品收货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避免发生类似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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