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6月21日讯 办理条件:
1、商贷住房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结;
2、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交6个月(含)以上,欠缴公积金3个月(不含)以内。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4、夫妻双方月收入证明原件(我中心官网上有模板下载,需盖单位行政公章);
5、契税发票和契税申报表复印件;
6、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主借款人湘潭市工(建、华融湘江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8、《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9、近一年公积金缴交明细原件(不到一年出具所有明细);
10、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齐资料,填写《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向我中心相应营业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第二步: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之客户;
第三步:通知客户前往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面签);
第四步:自筹或担保垫资还清商业贷款,并注销商业贷款抵押;
第五步:办理抵押:将房屋抵押给我中心;
第六步:抵押办好后,我中心发放贷款。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