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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楼市限购政策加码,反炒房“攻坚战”升级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18/6/26 10:03:50
 

    湘潭房产网6月26日讯    房子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摇号、抢房成了今年楼市的两大关键词,楼市火热之下,“限卖”、“限购”调控政策纷至沓来。


    25日下午,长沙市政府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打击炒房等方面对楼市进行全面调控,其中规定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4年后方可交易。新政重点如下:


    购房资格: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堵塞炒房漏洞: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打击捂盘惜售: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整治囤地惜建:全面清理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


    适当提高门槛,保障有序落户: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相关】


    数据:近2万套商品住房近2月将集中入市


    当前,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炒房与反炒房的斗争,重点是打击囤地捂盘、投机炒房、违规销售和哄抬房价等市场乱象,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多措并举作用下,目前全市住房供给显著增加,已监制价格项目总量充足。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监制价格未申办预售住宅面积有245.53万平方米,近20000套;已监制价格达到预售条件、未及时申办预售许可的项目有33个,共132.67万平方米。预计具备预售条件的项目将集中在6月至7月入市。同时预售推盘明显加快,据统计,仅6月19日至22日,全市限购区域内批准预售面积达62.77万平方米、5080套,环比增长252%。市场供求关系得到明显改善,6月23日开盘的金茂湾项目,共推出了452套房,认筹人数为467批,中签率达到96%以上。


    6月4日以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出动236人次,对230家中介门店及其机构总部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存在无备案证、无经纪人资格证、无房源委托协议、无业务记录、未按要求保存经纪服务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115家中介门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关门停业整顿。6月21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召集1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联合执法集中约谈会,责令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所有门店停业两周,关门整改。


    背景:存在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等现象


    去年以来,长沙房地产调控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先后出台了3.18、5.20、9.23三轮调控政策,并出台了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办法,实施新建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措施,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等系列文件。


    在此基础上,长沙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全力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性购房需求,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但因种种原因,目前仍存在着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不良中介哄抬房价,造成真正的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会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和舆论引导。长沙市委市政府对群众关切和媒体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


    为坚决打胜“反炒房”攻坚战,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切实维护长沙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各项调控政策进行全面升级。


    解读:加强源头管控,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出台是长沙坚决落实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和“房住不炒”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加强调控,有效增加住房供给,保障土地供应,切实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体现长沙调控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根据《通知》,为了打击捂盘惜售行为,有效增加住房供给,要求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同时,坚决加大对捂盘惜售企业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其(含集团公司、母子公司)项目手续办理和参与长沙土地竞拍。


    另一方面,为了整治囤地惜建行为,促进释放潜在供应,要求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加强对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的清查督办。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以此加大土地供给,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调控:限购限售政策措施更严,稳控房地产市场秩序


    当前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与反炒房的重大斗争。《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一揽子解决办法,通过多措并举,形成政策叠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保障刚性需求,防止落户炒房。针对目前存在的通过宽松落户、制造机会落户甚至造假落户来购房炒房的途径和行为,《通知》将购房条件与落户条件适度分离,形成阶梯状的住房需求,缓解需求过于集中带来的投机炒作压力。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其次,关注重点动向,堵塞炒房漏洞。针对媒体曝料的85岁老人和12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再次,适当提高门槛,保障有序落户。《通知》要求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下一步:科学引导市场,提升整体发展层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市将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行政、法治、经济的手段,突出调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全面统筹区域经济、用地、城市、人口规划情况,编制具有权威性、融合性、科学性的住房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规模、结构、时序和项目分布,有效指导全市各类住房建设与供应。


    二是强化保障住房供给。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


    三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扶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鼓励开发企业持有经营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组建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确保租赁市场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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