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6月10日讯
古有“昔孟母,择邻处”
今有“为子求学,择房而居”
孩子的教育问题
一直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各位岳塘区的家长们
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就读?
今年如何报名?
《岳塘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出炉
答案都在这里
岳塘区小学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区一览表
招生工作时间表
接下来我们来给
岳塘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工作方案
划重点
小学新生入学
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原件)、预防接种证。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区属各公办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服务区内“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五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录取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在某一序列登记人数超过学位数时,以户口、房产证或居住年限长短确定就读学生名单(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确定),该序列其余已登记适龄儿童由登记学校通知到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的学位有空余学校。公办学校寄宿班原则上不招收岳塘区以外生源,民办小学按五个大类排序面向全岳塘区招生。
有户有房
①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岳塘城区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排序(优先)。
②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岳塘中心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经学校入户调查后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排序(排第一类的第二序列)。
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老户口)
①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岳塘中心城区,其父母在湘潭岳塘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排序。
②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岳塘中心城区,其父母在岳塘区范围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③ 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湘潭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岳塘区但无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岳塘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排序。
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新户口)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岳塘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务工且持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区居住证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公办初中新生招生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寄宿班除外)。公办初中原则上不招收岳塘区以外生源。
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入学依据。
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6月初。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摸底时间均为6月20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5日。
区属公办初中学位不足时根据片区内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参照小学五类生源情况排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区外民办初中新生招生
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以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
各民办初中学校于6月8日前将录取名册报送到岳塘区教育局教育股和湘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潭政发[2016]1号),开辟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 即“小学新生入学”条款中3-5序列入学情况),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按相对就近免试原则安排湘机教育集团一完小校区、湘机教育集团红霞学校校区、育才教育集团清水学校校区、葩金学校、滴水学校、钢三教育集团和平学校校区、竹埠学校、正江学校、青山学校、江滨学校初中部,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基本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到随安排入学。
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子女平等享受城市教育的权利。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缓学学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街道办事处批准和岳塘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可以缓学。重度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殊学生入学
本区范围内的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较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可向服务区学校申请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学校的残疾儿童学籍可单独编班),不得免学。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儿童正常就读。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潭人才办发﹝2018﹞7号),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由市军分区或县级武装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入学。
湘潭市普高中职招生
按照市局普高、中职招生文件要求落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
教育集团招生以集团为单位进行
岳塘区四个教育集团以本部和分校区服务范围为集团招生范围。由教育集团统一制定集团招生方案报招生办公室审批。集团应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报名手续、统一集团的师资配备、统筹集团内编班(保留集团各学校机构代码)。
招生工作要求
严格控制班额
严格执行标准班额,小学每班学生人数一律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一律控制在50人以内。
招生禁令
① 严禁招收未到年龄的小学一年级新生;
② 严禁提前启动招生、未经申请批准超计划招生,凡提前招生、未经申请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录学籍;
③ 严禁空挂学生学籍;
④ 严禁招生工作弄虚作假;
⑤ 严禁买卖生源、收取招生回扣、提供毕业生信息、提前开学、组织毕业生参加招生学校的各种活动;
⑥ 严禁巧立名目举办各种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各种招生考试(面试)、分班考试(面试)和新生入学考试(面试),严禁委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招生;
⑦ 严禁招生与入园挂钩;
⑧ 严禁拒收服务范围内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
该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由岳塘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568386 55568387
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