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
预许字(2010)第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湘潭祥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湘潭九华示范区富洲路以西、宝马路以南开发建设的祥霖·九华新城3、4、6、7号楼(共4栋),预售建筑面积38846.18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2010)第2-12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监管银行的指定监管帐号。湘潭祥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预售款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监 管 帐 号:4300 1570 0630 5986 6666
预售款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
监 管 帐 号:2031 9008 0930 01
预售款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监 管 帐 号:7329 0207 9410 303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2)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