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5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湘潭县教育局获悉,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已定,明确了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以及公办初中七年级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
该方案明确,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网上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下附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以及初中七年级
具体招生计划和区域
招生办法以及有关事项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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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计划和区域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定,明确2022 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一人数
学校
班数一人数
百花小学
9-450
天易金霞小学
8-400
湘潭子敬学校
12-600
天易贵竹学校
12-600
烟塘中心小学
4-200
天易水竹学校
(小学部)
6-300
赵家洲中心小学
6-300
山塘中心小学
4-200
城区合计
61个班,3050人。
樟杨小学
1─50
赤湖小学
1─50
城郊合计
2个班,100人。
2.招生服务区范围
百花小学: 玉兰路以东——金桂路以西——云龙路以北——湘江河以南地区。
湘潭子敬学校: 玉兰路以西——大鹏西路以南——天马路以北,另加逸城小区;金桂路以东——龙江路——飞羊东路——紫薇路——云鹏三路以西——云龙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烟塘中心小学: 玉兰路以西——大鹏西路以北——涓水河以东——湘江河以南地区(含烟塘村、京竹村等部分地区)。
赵家洲中心小学: 龙江路——飞羊东路——紫薇路——云鹏三路以东——海棠路以西——云龙中路以北——湘江河以南。
天易金霞小学: 海棠路以东——杨柳路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碧桂园天玺小区。
天易贵竹学校: 杨柳路以东——向东渠以西——天易路以北——湘江河以南;碧桂园小区、欣积福湾5期、龙畅广场。
山塘中心小学: 吴家巷社区;海棠路以西——云龙路及天马路以南、山塘村、原青光村、原青狮村部分地区和原上马村部分地区。
天易水竹学校(小学部): 向东渠以西——天易路以南——云龙路以北——海棠路以西;向东渠以西——云龙路以南城市建成区——海棠路以东、水竹村、原上马村部分地区。(不含吴家巷社区、碧桂园小区、欣积福湾5期、龙畅广场、碧桂园天玺小区。)
樟杨小学:樟树村、银塘村、杉荫村、赋江村;西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赤湖小学:赤湖村、八角村、金霞村部分地区;东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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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凤凰初级中学2022年停招;2.天易中学初中部2022年计划招生1000人。
2.招生服务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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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就近招生范围
江声中学(A区):滨江路(北)——金桂路北路(东)——大鹏路(南)——涓水河(西)。
子敬初中(B区):大鹏路以南联海商贸城——大鹏路以南华丰山庄——玉兰路——碧泉潭路以北皇爷食品有限公司佳海产业新城以西——子敬初中以西——大鹏路以南。
云龙初中(C区):玉兰路——大鹏路——金桂路——滨江路——海棠路。
天易水竹学校(D区):天易大道(北)——向东渠(东)——湘莲大道(南)——海棠路(西),另含金霞村、赤湖村、八角村、水竹村、青光村、安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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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脑派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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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区):滨江路(北)——向东渠(东)——天易大道(南)——海棠路(西)。
根据各校划片招生情况,该区域学生采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
二、
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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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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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收对象
(1)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依据"有户籍、有住房"优先的原则,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以下排序免试入学: 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学生本人户籍于2022年1月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易俗河镇视为本地户口)。
(3)进城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镇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区的常住居民子弟),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城郊学校就读。
2.报名、审核工作
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 http: //jy.xiangtan.gov.cn/ "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详见《湘潭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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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办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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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收对象
(1)易俗河城区各小学(含樟杨小学、云龙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学生本人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或固定房产。
(2)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固定房产,要求在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县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县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房无户的,原则上安置在易俗河镇三中就读;已经自主填报民办初中且审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学位。
2.报名、审核工作
2022年城区七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 http: //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详见《湘潭县2022 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三)城区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县情,原则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均不招收插班生(易俗河镇原户籍居民子女和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确需插班的学生,据城区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三、
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当年转业安置军人子女;
2.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子女;
3.天易经开区内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4.因工作调动入城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5.县内确已拆迁并在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子女;
6.符合湘潭市委、市政府,湘潭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 (1)企业营业执照;(2)户籍簿;(3)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 (1)户籍簿;(2)父母双方身份证;(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房产
1.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权证为准,其他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2.因国家(城镇)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安置户,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3.购买商品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县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款凭证)按"有住房"批次登记建档。
(二)其他
1.按照招生政策,城区(城郊)各公办中小学发布学校招生公告,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学校招生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服务内中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湘潭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登记表》。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2.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8月15日后由易俗河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登记建档。
3.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重复登记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已经自主填报民办初中且确定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初中学位。
4.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医院出具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教育局批准方可缓、免入学。
5.自学校登记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由易俗河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民小区配合各招生学校做好上户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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