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 | 注册 登录
湘潭房产网
首页 新房 区域 地图 专题 二手房源 一居 两居 出租房源 短租 一居 装修 案例 建材 卖场 写 字 楼 商铺 产业 快讯 博客 湘潭团购买房 岳塘楼盘
资讯 新盘 打折 视频看房 个人出售 估价 房贷 个人出租 出租 求租 家居 厨房 家具 家电 酒店 政策 预售 小道 雨湖楼盘 九华楼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湘潭房地产政策法规 搜索:

​事关买房!湘潭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调整!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22/6/24 16:38:30
 

     湘潭房产网6月24日讯

 

潭金管发〔2022〕3号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湘潭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围绕“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在坚持对购首套及改善性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潭政办发〔2022〕22号)相关要求及我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决定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提高贷款额度。购房家庭单、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由40万元、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取消购房家庭单、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差异。

 

二、支持国家生育政策。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颁布实施以来,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潭市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经湘潭市相关部门认定,新引进到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提供相应人才认定证书,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湘潭市《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若有调整修订,按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内容执行。

 

四、购买、建造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150万元(含)商品住房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本通知与《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潭政办发〔2022〕22号)执行时间保持一致,自2022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2022年5月20日前已受理的业务资料,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第二、三条若有叠加,最高贷款额度不予累计计算;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重声明:最近不少商务站点未经许可转载本站自行编译的文章,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湘潭365房产网),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编译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湘潭365房产网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买房,就上湘潭365房产网,品质楼盘 价格实惠 服务保障

团购报名

姓名
* (必填)


电话
* (必填)


团购楼盘
玺宇·悦城国际 星合·世家 中建昭山印象|江湖 上品嘉府 湘潭联海商贸城 万通·逸城 湘江保利时代 十八总·湘江图


 

 

姓名:

手机:

区域:

面积:

关于我们 | 网站合作 | 联系我们 | 广告刊例 | 广告案例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 fangyuan365.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建湘大数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法律顾问: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 王丹律师

  湘ICP备13004945号   工商营业执照


广告热线:13217322828 投诉邮箱:35146839@qq.com

在线客服QQ:9683468 团购咨询QQ:3514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