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位湘潭工薪阶层一段非常窝火的买房经历。
就是因为没有约定,买家差点连房子其中一部分的面积都要赔上。
看看买房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才不会吃亏哦。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费应该是买房子了,不过如果发现买房子时候被人骗去一部分钱财,是很难以接受也很窝火的一件事情,我在买房子时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害我恼火了好久,现在想起来也觉得不爽,借这个机会说出来一吐为快,也希望看了本帖的朋友引以为鉴,以后多加小心。
我们决定要结婚,于是到处寻觅房子,因为当时房地产火爆,根本买不到现房,满城市都是期房,以前也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而且新房装修也比较麻烦,我和LP两个人在这个城市,LP当时又忙于准备招教考试,我们也没有精力搞装修,所以决定买装修不错的二手房,当时在网上联系了好多卖房子的主,也看了很多房子,估计三四十套是有的,都不很满意,最后在一个中介的带领下,相中了一套房子,就是现在住的房子,地段不错,走向户型都很好,装修也不错,成熟的居民区,周边也不会再动工盖楼,临近城市主干道,交通十分便利,离菜市场超市都很近,而且离我的单位和LP当时要考的单位都不算远,正好在中点的位置。
是一个厂子的家属院,每月只用交5元的卫生费,其他物业啥的都免,因为都是一个单位的人,治安也很好,我还有个同学也在这个小区住,所以就决定买这个房子了。
签协议那天,本来一切顺利,我也交了定金了,卖方的那个男的就打算签字了,犹豫了一下,又给他老婆打了个电话,过了一会他老婆过来了,看了看协议就和那个男的吵开了,嫌他卖的便宜,不打算卖,这时候中介的人都在调解,旁边过来一个人简短给我说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买房子为啥非通过中介,私下买卖多好,我一听也对,还能省中介费,于是告诉他我的电话。
然后告诉中介我不要这个房子了,以后有了合适的再说,中介又劝了一会发现还没有效果就作罢了,于是大家都走了。
当时在中介聊天时候,无意中得知这个男的的工作单位,我有个老乡也在那个单位,于是当天晚上通过老乡联系到了这家人,这个男的搏不开老乡的面子,就仍按原价决定将房子卖给我,只是将以前承诺一起给我的部分家具拿走,我一想也没啥,我也不打算要二手家具,而且还省了中介费,就同意了,于是签了协议。
就是这个协议让我窝火,也请各位朋友以后注意了!
可能由于我对房地产知识了解的不多,也可能是当时大家都疏忽了,最大的可能是那个卖家故意这样做的,协议上只写明了房子如何如何,没有提及那个将近20平方的地下室,因为看房时候首先看的地下室,我个人是军校出身有规整物品的习惯,所以买房首先看地下室能不能存储大量东西。
不过签协议时候真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以为地下室和房子都是一套的,签完协议后付了定金,那家人说他们孩子要高考,搬家怕影响学习,想等到高考完再搬,我觉得也没啥,就同意了。
6月中旬,他们搬家后给了我钥匙,我进去打扫了一下,就去过户,过户那天是卖家的那个女人去了,开始都很好,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她把其他的几把房门钥匙也给我了,当我给她要地下室钥匙时,她开始耍赖了,说只卖给我房子,没有卖给我地下室,协议上也没有写,我当时真想踹她,不过协议上确实没有写,只能理论,我说当时我看过地下室的,说要地下室,她说后来协议上没有写,以为我改变主意不要地下室了,理论半天也没有结果,我当时那个气,真想拿刀把他们家人都剐了。
后来告知老乡,老乡说这也没招,撕破脸皮了,而且协议上确实没有写,理论是理论不过了,而且也过户了,来浑的也不好,一说都还认识,只能委屈一下加点钱把地下室买过来了,只当买个教训,于是经过协商和哭穷,又花了4k把地下室买回来。
仔细分析了一下,那个女人不想在中介卖房是嫌价格不满意,后来想提价,因为我老乡和那个男的同事的缘故也不好意思张口,后来有意制造这个协议上的漏洞来要钱,以达到提价的目的。
4k不算多,但是这个事情太窝火了,这就是明显的典型的钻空子讹钱,很令人恼火,而且房产证上没有地下室归属,除非当时约定,否则打官司估计也不会赢,现在想起来还有些不爽,不过事情已经过去,只能以此为鉴,以后买东西或者干其他事情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最好找懂行的有经验的人做参谋,这样才能少吃亏。
郑重声明:最近不少商务站点未经许可转载本站自行编译的文章,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湘潭365房产网),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编译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