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8月24日讯 “买地建房十多年了,手续都按法定程序办理,现在连集体土地证都没拿到。”家住雨湖区香樟园的汤先生致电湘潭晚报新闻热线反映,1998年,他父亲在雨湖区长城乡二支沟买了一块地,建房13年了却拿不到土地证。
汤先生介绍,1998年,长城乡政府把村里的沟渠打好基脚售卖,他父亲从中买下了一块80平方米的土地,同时获得“私房建设用地审批书”并建了房,土地占用费和发证费都交齐了。但是,集体土地证却一直办不了,原因是汤先生一家是城市户口,不能买农村土地建房。
我们从汤先生出示的“私房建设申报审批表”上看到,表中填写的家庭成员都是农村户口。汤先生说,把户口填为农村户口不是自己所为,当年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买,没有对户口做要求。
“私房建设申报审批表”还显示,湘潭市国土管理局长城管理所(现为“长城乡国土所”)在意见栏里填写的是“该户属湘潭县人,农村户口,拟定在我渠二支沟高坪段建房,架空层,底屋占地80平米”,并盖章表示同意。同时,长城乡水利工程部门盖章同意建房,乡政府意见一栏中也盖上了长城乡政府建设土地专用章表示同意建房。
8月23日,我们来到长城乡国土所。负责办理土地证的工作人员表示,法律不允许城市户口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和办集体土地证。当年拥有城市户口的汤先生一家为什么买到了这块地?长城乡政府卖地的原因是什么?工作人员表示,当年的工作人员都已经退休,他们不知缘由。
湘潭市国土局地籍窗口的工作人员向我们表示,为解决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前些年,多次出台过把集体土地证转国有土地证的政策,但现在已取消了这些政策。工作人员称,城市户口不能在农村买地建房,否则违法。另外,工作人员说,汤先生的“私房建设申报审批表”只有“长城管理所”的意见,没有雨湖区国土局的意见,按照规定,必须有区局的意见,因此,当年建房连审批程序都没走完.据湘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