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8月25日讯 租住福利房 加收物管费
近日,李女士反映,她对小区物业公司收费的合理性表示质疑,并请小编参加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召开的物业管理会议。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业公司制定收费标准需通过物价部门审批。
物业公司:租赁户不享受本公司福利
这个公司物业部经理介绍,湖南安装公司小区的居住房,属于单位福利房。小区现有120户居民,其中约30户已对外出租。“福利房不能以商用形式出租”。出于对小区内财产、治安的管理,也为了更好地完善居住环境,从8月起对租赁户每月收取0.5元/㎡的物业管理费。“外来人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待遇。”此次讨论会的目的,是听取民众意见,是否收费由总公司决定。目前没有经过物价局定价。
住户:收费与物业管理水平成正比
“收费要在物业管理水平上看到效果。”会上,居民代表王先生说,每次来探望父母、经过小区楼道时,脏乱的环境着实让他受不了。
租户代表李女士认为,房租合同已经签订租金金额,现在提出另收物业管理费,租金必定会上涨。
物价局:收费标准需得到审批
市物价局综合科负责人听了反映的这一情况后说,由于安装公司小区属于福利房性质,安装公司物业部对租赁户收取物管费的方法是可行的。但与每月收取0.5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需通过物价部门审批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