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11月17日讯 今年45岁的盛莉,家住雨湖区火车站附近。五年前,她花两万多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于个人居住。由于当时急于入住,但又遗失了身份证,她便借亲姐姐的身份证办理了房产证。至今,房产一直在姐姐名下。11月15日,盛莉和姐姐盛菲一起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却遇到了一些麻烦。
筹不齐房屋交易资金
五年前,由于当时已和丈夫离婚,盛莉着急买个住房。在物色好一个一室一厅的套间后,她筹集了两万多元买下了这套位于火车站外贸局的房子。“由于当时身份证遗失了,补办需要三个月,再来买房就来不及了。”盛女士说,于是她借姐姐的身份证办理了买房手续。
“自己的房子,产权还是应该过户到自己名下。”11月15日,盛菲从株洲赶到湘潭,陪同妹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姐妹俩在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按房屋现在的市场估价,缴纳6.5万元到房产局的指定账户,待新的房产证办理好后,再返还这笔资金。
盛莉表示自己下岗后,除了在外打工,就是赋闲在家,没有其他收入。同时,姐妹俩也对这笔资金很不理解。
当天下午,就姐妹的这一疑惑,我们向房产局一赵姓主任进行了咨询。赵主任表示,这6.5万元的交易资金将打到专用的监管账户上,这是房产局作为第三方,为了防止房屋转让双方发生资金纠纷而进行的合理监管行为。“一般七个工作日能将新房产证办好,然后会在一周内通知银行将交易资金转入出让方的账户。这样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内,能将交易资金返还到位。”
“只有直系亲属的过户不需要监管。”赵主任介绍说,姐妹关系作为旁系亲属在监管范围内,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应的分管领导酌情考虑,来决定姐妹俩是否可不必筹备房屋交易资金。
户口搬迁 姐妹身份难证明
在向房产局工作人员说明缘由后,姐妹俩被告知,如果不能筹到交易资金,就需要提供关于两人是亲姐妹的身份证明。 当天下午,姐妹俩来到盛莉户口所在地的雨湖区云塘派出所,但被告知,盛菲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迁至株洲,而云塘派出所是1987年才成立的,因此查不到姐妹俩的身份关系资料。
因姐姐原始户籍在老家甘肃,多年来户口数次搬迁,现在又落户在株洲,姐妹俩的身份证明资料难以调取,这让盛莉焦头难额。
针对这种情况,赵主任介绍说:“如果在派出所打不到证明,可以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出具证明。”11月16日,我们将这一情况向盛莉进行了解释。她表示,单位早已破产,她将去岳塘区的原户籍处进行查询和办理证明。即使这样去做,盛莉对办好房屋过户手续一事心中仍然没底。据湘潭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