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2月20日讯 现如今,未婚情侣合伙买房子早已屡见不鲜,然而房子到手后,房子归谁可得事先分清楚。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常常看到类似这样的情况,购房之初由男女一方支付首付款或者全部房款,但房屋署名却是男女两人。如若感情顺利,问题自然没有;倘若一旦出现波折,首付、贷款、房屋产权归属等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这样那样的不快,都将影响到新婚的喜悦。那么,在买婚房的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平衡各方的关系呢?本期,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为您支招。
房产权属问题多多
双宿双栖、白头偕老是每一对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爱侣所共同期盼的,然而随着湘潭市商品房价格一路飙升,高额的购房款让这个原本用来共同栖身的“婚房”成了摆在情侣面前的一道坎。
早前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常常看到这样一种情况,购房之初由男女一方支付首付款或者全部房款,但房屋署名却是男女两人。但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不少男方家庭的父母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往往在为子女购买婚房的行为之初就与儿子共同署名,以保障自家的权利。不过相应的问题也反映了出来,“如若是办理的按揭购房,那女方也承担了后期的房贷月供,房产证上却没有女方的名字,这显然不合理。”上周六正在湘潭市河东幸福郡音乐花园(团购,效果图)看房的李小姐表示。接待她的置业顾问何小姐对记者说:“从业几年以来,为房子扯皮的事情见了不少。一般来说男方出资后女方都会要求共同署名,但当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产权归属的问题也就出来了。”
产权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婚房产权划归的问题,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 王莹律师给出了几种情况的解释。
“首先,根据法律,如果父母出资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则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面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态赠与双方;如果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后,则认定为赠与双方,除非明确表态仅赠与一方。而按揭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的产权则为男女双方各一半。”王莹律师表示,这类情况是最为普遍也是最好办的。她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婚前男方为女方买房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而后感情破裂后男方一旦想要回产权就很困难。因而建议在购房行为发生之前,男女双方就明确约定‘结婚时,购房赠与行为即生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