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3月23日讯 日前,我们从湘潭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3月1日起,我市城区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相关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新标准执行。
新标准按照不同的服务等级来收费,其中,城区住宅公共性服务收费新标准分为五个等级,服务等级越高,收费的标准就越高。服务等级为三级的多层楼房物管费为0.8元/㎡、高层为1.35元/㎡,而五级的标准则是多层为1.2元/㎡、高层为1.8元/㎡。
城区住宅公共性服务收费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四个方面。而绿化费、水景动力、保险费用及其他则按实分摊。
另外,物业公司收取业主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相关服务费用也有了收费标准,其中带电梯房屋装修管理服务费0.02元/㎡,不带电梯装修管理服务费为0.01元/㎡;装修垃圾清理费按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其中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扩展阅读:
湘潭拟成立物业服务协会
3月21日, 2012年度全市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暨物业服务协会筹备大会在金侨大厦举行。会上,我市物业服务协会筹备工作得以正式启动。
据了解,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初具规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涵盖普通住宅小区、高档公寓、别墅、办公楼、商厦、工业区、医院、学校等多种类型。全市已实施物业管理项目331个,在管物业总建筑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其中,物管服务企业也已发展到132家。
而我市物管行业尚没有一个“专职”的“娘家”,目前只有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隶属于湘潭市房地产业协会。专业委各方面工作由市房产局物业科兼带承担,由于人员有限,在处理物业纠纷、服务会员、行业自律等方面作用有限,亟待一个专业的协会来统筹与专管。经专业委部分企业牵头,成立了全市物业服务协会筹备组。3月14日,该协会筹备组已经获得市民政局的批复成立。
据筹备组组长陈彬介绍,物业服务协会成立之后,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推进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建设;加大行业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开展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有序推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