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祝市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在这里我想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在2011年8月左右的时候,我看中了本地开发商永阳置业开发的一个楼盘,楼盘名为永阳新城。那个时候该楼盘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以收取诚意金的名义,向我收取了八万人民币的订金,同时与我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且承诺将于2012年一月左右开盘。但实际上,今年一月份,该楼盘没有取得到预售许可证,不能开盘。开发商答应于2012年2月7号左右一次性退还八万元订金。到了2月7日,开发商又推脱到4月10号,答应4月10号才能退还订金。现在4月10号就快到了,开发商又要求推迟到6月10号才能退还订金。开发商一次次言而无信,根本不想退还我们的订金,我们也拿他们毫无办法。这笔钱都是我父母的辛苦钱,我们却被这种无良开发商一次次戏弄,向他们根本要不回这笔钱。希望市长能帮我们百姓做主,要回这笔辛苦钱,还湘潭一个健康的房产市场。谢谢!
回复:
您发往市长信箱的来信已转收,我局就反映事项展开了积极的调查处理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2011年7月起,湘潭市首和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发售贵宾卡,收取认购金的形式,擅自将其开发建设的“永阳星城”商品房进行预售。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11年12月26日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责成该公司退还所收取的认购金。
经我局执法人员落实,该公司已于2012年4月10日向27户购房户退还认购金合计950000元,并承诺尽快退还剩余认购金,相关情况请与我局执法部门联系。联系电话:58297100。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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