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5月14日讯 买房一下子,维权一辈子,购房的人你伤不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因此,在买房之时,购房者总是谨慎行事,避免买房时“受伤”。购房合同内容是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最多一个部分,也是购房者最容易“受伤”的一个部分。因此,作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切记做到慎之又慎。
那么,买房如何才能做到不“受伤”?湘潭365房产网编辑教你做一名真正“伤不起”的购房者。
广告进合同
买房时,要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广告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本广告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为准”是房产商的惯用伎俩,而且这种标注一般很不起眼,需要仔细查找才能发现。那么,“仅供参考”真的能成为开发商摆脱广告约束的护身符吗?
根据200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广告内容符合某些条件,广告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必须要遵守。
当然,买房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很难把握楼盘广告是否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因此,最保险的做法是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直接纳入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表明心里有鬼,买房人可得擦亮眼睛。
促销要落实
对于开发商为促销提出的很多承诺不仅要书面确认下来,而且要保证这些促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其实,不管开发商作出什么样的“赠送承诺”,买房人在决定买不买时,把握好以下4点就足够了:
1、赠送的“东西”是不是开发商自己的。若不是,开发商就无权赠送。比如有些阁楼或花园归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
2、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具体。比如面积、设计、位置等等;
3、开发商赠送的东西是否能记在买房人产权证上;
4、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未能做到,买房人能追究开发商什么责任。
“规划”要明确
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要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市场定位(是否属商铺)等。
“小区规划”其实是开发商手中的一张牌,这张牌主要有三种出法:一是在仅获得一期开发权的情况下,把第二期甚至第三期的规划也“描绘”到售楼书中;二是利用合同仅约定“小区规划变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来迫使业主在房价上涨的行情面前放弃追究责任;三是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
因此,买房人要针锋相对地利用好这张牌。首先,要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机构查明小区规划是否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其次,要求开发商把其描绘的小区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最后,约定较高的规划变更违约金比例,让开发商不敢轻易违约。
“会所”莫轻视
对于配备会所的楼盘,购房者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以及是否收费等。
“会所”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近几年从境外传来,专为小区业主建设的娱乐、健身设施的俗称。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对会所重视不够,这就造成近来围绕会所产生的纠纷特别多。
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中的“会所条款”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搞清楚会所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归全体业主共有;其次,约定会所的服务功能、收费标准、是否对外经营等;再次,对会所整体及各部分的交付条件和时间要有具体约定;最后,约定开发商违反“会所条款”的违约责任。
细化房型图
合同附件中,房型图一定要规范、细化,房屋各房间具体的尺寸、朝向、层高等都要标注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
从法律上讲,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在建筑层高上与合同约定不符,肯定构成违约。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的房屋价值评估体系中,层高“缩水”对房屋价值的影响难以具体化。受理法院只能从合理性的角度出发,酌情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所以,要想保证开发商有效的履行合同义务,务必要做到细化违约责任。既要“违约必究”,更要“究的彻底”。
五证要齐全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要求看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