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规划例会纪要2011年第1期
2011年1月11日
1、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申请铁牛埠污水提升泵站选址
审查意见:同意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在潭下路与河东滨江路交叉口东北选址建设铁牛埠污水提升泵站。
2、湘潭电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河东支路十五规划设计要求
审查意见:同意出具河东支路十五规划设计要求:
河东支路十五(书院路——胜利路)道路规划宽度为20米,总长度约为700米,为城市支路。此次设计路段为书院路——长征路路段。
(1)道路设计必须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河东中心城区片区路网规划要求,并考虑与城市其它道路的有机衔接。
(2)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
(3)道路中心线及交叉路口控制座标见红线图。
(4)道路设计应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的定位以及停车港湾、人行道无障碍通道和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的设计。
(5)道路纵坡设计需考虑两侧土地的开发建设。
(6)道路设计必须根据区域规划进行管网综合规划,所有管线必须入地敷设,并按规范设置横道管。各类管线设计要求如下:
a、信息电缆须同沟共井;
b、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
c、天燃气,给水,电力管道根据各专业规划及专业部门要求确定其管径和走向。
3、市交警支队申请交通岗亭选址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市交警支队在以下5处选址建设交通岗亭,规划许可手续按临时建筑审批:
(1)护潭广场西北角人行道上:面积5.5M×4.5M,具体定位须征求绿化、占破部门意见;
(2)民主路与建设北路交叉口西北角人行道:面积5.5M×4.5M:
(3)一大桥路口:面积5.5M×4.5M:
(4)双拥路与河东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面积5.5M×4.5M,具体定位须征求绿化、占破部门意见;
(5)板塘路口:面积5.5M×4.5M,具体定位须征求绿化、占破部门意见。
4、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审查岚园路延长线及杨梅洲过江通道方案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的岚园路延长线及杨梅洲过江通道方案,要求河东道路线型方案尽量往南靠。作出道路穿市三中的比选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查。
5、移婆塘地块路网调整方案审查
审查意见:同意移婆塘地块路网调整方案。
6、中石化湘潭石油分公司申请办理湘潭一郴州、湘潭一娄底两条成品油管道规划许可手续
审查意见:同意中石化湘潭石油分公司办理湘潭—郴州、湘潭—娄底两条成品油管道规划许可手续。
7、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鹤岭大道工程立项
审查意见:同意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鹤岭大道工程立项。
8、湘潭东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调整方案审查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湘潭东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调整方案。
9、雨湖区先锋乡城乡一体化规划审查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雨湖区先锋乡城乡一体化规划。提交市规委会审查。
10、湘潭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三水厂输水管线工程
审查意见:同意湘潭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三水厂输水管线工程。
11、六个项目审批情况通报
审查意见:
(1)同意岚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办理建设路口西北角地块(2—5—3—90—2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
(2)同意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办理体育公园拆迁安置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
(3)同意办理市规划展示馆、市博物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同意岳塘区城建投公司申请审查的板塘农居点(一期)规划总平面图;
(5)同意湘潭城郊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原一格制药厂用地(建城路8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6)同意晨辉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白石公园东南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12、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申请出具原国土资源大楼规划技术条件
审查意见:要求做出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再定。
13、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书院路以南A、B、C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意见:同意出具书院路以南A、B、C地块规划条件:
(1)A地块:容积率≤3.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2)B地块:容积率≤3.5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3)C地块:容积率≤3.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按要求配置幼儿园、公厕、垃圾收集点等公共配套设施。
14、江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江麓东路用地纳入江麓新城·春晓苑容积率分母计算
审查意见:为加快城市支路建设,根据《湘潭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原则同意江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江麓东路用地纳入江麓新城·春晓苑容积率分母计算。要求江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承诺,道路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该方式目前仅作为试点。
15、湘电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河东支路十五纳入友谊1号项目容积率分母计算
审查意见:为加快城市支路建设,根据《湘潭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原则同意湘电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河东支路十五用地纳入友谊1号项目容积率分母计算。要求湘电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承诺,道路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该方式目前仅作为试点。
16、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详细规划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深化方案审查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详细规划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深化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