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2月22日讯 2012年10月31日,由湘潭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起草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潭政办发〔2012〕63号)文件经市政府签字审批正式出台,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时间关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话题成为街头巷尾的热点话题。
在湘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正式实施之际,湘潭将市民关注度较为集中的几方面问题进行整理,并就有关问题专访湘潭房地产业内人士,为市民释疑解惑。
1.【规定】湘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疑问】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何要调整?
【解读】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7%”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
湘潭市原有的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按购房款的2%至3%交存”,随着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发展,略显弊端。以前同一地段、同一类型的房子,由于销售时间前后不同,造成房价不同,交存的费用也不同。新的缴费标准更为合理、科学,同一类型的业主缴纳的费用会是一样的。” 湘潭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
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实施后,将消除地段、户型等因素对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影响,促进湘潭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2.【规定】全市商品住宅及其非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由 “购房款的2%至3%”调整为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7%”,配备电梯的住宅及非住宅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交存,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非住宅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存。
【疑问】调整后的交存标准,让购房业主的负担大了还是小了?
【解读】根据湘潭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测算结果,具体标准为:别墅109元/平方米,毛坯商品房有电梯的115元/平方米,无电梯的65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有电梯的111元/平方米,无电梯的64元/平方米;符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车库、车位90元/平方米。
“我们这次的调整并不是有些市民理解的单纯涨价,调整之后,有些购房业主可能会多交一点,但有的购房业主会少交一点。”为此,陈主任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如售价8000元/平方米的门面,按老标准的话,多层按2%计算,是160元/平方米,高层按3%计算,是240元/平方米,但按新标准就是65元/平方米和115元/平方米,比以前明显下调了。又如一个平均售价4000元的高层小区,按老标准的话,要交120元/平方米,新标准是交115元/平方米。”调整前后所交维修资金的相差不大。
当然物业类型和单价等多个因素也直接影响着新旧标准对交存总金额的影响,是多交还是少交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其实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对于业主的影响不是很大,最主要的是这笔钱能为业主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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