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2月22日讯 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有媒体称,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腐败官员的梦魇。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也引发湘潭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
有媒体发文称,在广州,他人持业主身份证原件也不能查房产套数,深圳则规定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作出类似规定的地方还包括漳州、盐城和北京等城市。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那么湘潭市在房产信息查询方面是如何处理的,近期有无新的变化呢?笔者向湘潭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获悉,湘潭一直以来执行的是“以房查人”,也就是提供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出示的相关法律文书才能予以查询,“以人查房”的方式被严格禁止。
该工作人员向笔者表示,湘潭在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方面监管较严,个人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需本人持身份证件查询,不能随意查询他人房产信息,如需查询,则需提供公检法相关合法的法律文书。而有关广州“房嫂”李芸卿事件是由广州市房管局的编外人员受人所托,违规查询并泄露出来的现象,该工作人员说到,“工作人员也不能轻易查询,需有进入信息库的权限才能查询。”
二手房交易查询最多
查询房产信息的情况最多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几乎所有的二手房交易前,购买者都会要求查询该商品房的房产信息,俗称“查册”。这也需要业主持个人身份证查询,可得到一份查询证明,以便了解到该房屋是否“已归档”、“已抵押”。据了解,整个查询过程只需要10分钟左右。
笔者在一名二手房中介人士处了解到,业主的房产证有无做过抵押、私人贷款等,为了双方交易的安全,业主本人带上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核对本人后方可查询。如本人不出现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方式分当面委托和公证委托。去公证处公证委托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当都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核实双方身份后,当面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下委托书,方可委托查询。因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二手房交易成功后可查询该单位是否业主的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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