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6月9日讯 近期,各地房市“救市”新政频出,不少观望已久的购房者有意伺机出手。据此,业内人士推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迫于资金方面的压力,房开商必将争相展开各种促销活动,团购买房也必将成为一个新的热点,成为购房者购房的重要模式。
房产团购热再次兴起的同时,也在发生着一些微妙的变化。以往的团购案例多是消费者自己组织起来去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而眼下的团购活动大都由与开发商联系紧密的地产媒体和营销公司组织。“团购”在更广的意义上成为一种开发商以主动的身份出现的,系统的营销活动;成为开发商期盼“救市”的稻草之一
从一定角度来看,团购买房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通过团购这种方式将力小甚微购房者的力量团结起来,共同跟开发商谈价钱,谈优惠,比单个的购房者去谈的成功可能性要大得多,毕竟开发商可以不在乎一个潜在购房者,却不敢轻易得罪一群潜在购房者。而且团购房产中的人来自社会各个方面,集中大家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更好的规避一些购房陷进。
为了更好的让购房者能通过团购买到自己心仪的房产,湘潭365房产网编辑整理出在团购买房时需注意的四个方面及五法律风险,仅供大家团购买房时参考!
第一招:实地考察楼盘
一般团购的对象都是同一个楼盘,大家都会去考察相关楼盘,然后将信息互相共享交流,不少人以为团购就可以免了考察楼盘这个过程,实则不然,房子是自己要住的,那么必须要符合自己的居住要求,别人可能很满意,但是你不一定喜欢,反之别人不喜欢,你却可能很满意。无论是什么情况,作为购房者一定要亲自去考察想要购房的楼盘,掌握直观详细的一手资料,这样才有利于做出理性的购房决定。
第二招:谨慎挑选团购组织
团购既然是以组织的形式来买房的话,那么对于团购组织的挑选就很重要了,团购组织的领头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口碑和知名度,商业信誉好,最好是有一些专业机构参与组织担保的,比如湘潭365房产网。
湘潭365房产网是湘潭房地产专业型门户网络媒体简称“湘潭房产网”,是湘潭第一家组织团购买房的网络媒体,网站主要定位于湘潭房屋导购,湘潭楼盘信息交流,湘潭楼盘信息查询,湘潭楼盘网络推广全程策划以及组织湘潭团购买房等。
据网站负责人介绍目前与湘潭365房产网合作过的楼盘超过40家,如城郊·华雅花园、城郊·新府华城、城郊·湘江国际、城郊·东方锦泰、城郊·香樟园南院、城郊·阳光山庄紫竹园、金侨·书香语林、金侨·钻石湾、金侨城、龙盛·华府、龙盛·世纪城、建鑫城·国际社区、云盘香郡、宜华·湘江名城、湘银·纳帕溪谷、中地·凯旋城、幸福郡·音乐花园、新都汇、峰上国际、九华新城、吉安公馆香榭丽大道、金霞山1号、大学里、中央一品、莱茵城、鸿达·金域世家、湘潭碧桂园、清华坊、阳光尚城、金水湾等等。
目前正在团购的楼盘有4个:幸福郡·音乐花园(团购);宜华·湘江名城(团购);吉安公馆(团购);城郊·阳光山庄紫竹园(团购)。下面团购价格及联系方式:
吉安公馆团购价格公布了!
http://xt.fangyuan365.com/article/List.asp?ID=7861
团购负责人何经理13217322828 QQ 35146839
宜华湘江名城团购价格公布了!
http://xt.fangyuan365.com/article/List.asp?ID=7839
团购负责人何经理13217322828 QQ 35146839
河东幸福郡音乐花园团购价格公布了!
http://xt.fangyuan365.com/article/List.asp?ID=7770
团购负责人何经理13217322828 QQ 35146839
河西阳光山庄紫竹园(二期)团购价格公布了!
http://xt.fangyuan365.com/article/List.asp?ID=7769
团购负责人罗小姐18973269176 QQ 153357060
【扩展阅读:湘潭365房产网:团购运做的好,确实是个多赢的事情!】
第三招:不随大流,盲从购房
团购的目的是为了争取购房优惠,而不是做出购房的决定,开发商为了了解团购成员的心理价位和内部情况,有时候也会派遣卧底进入团购组织内部,打探情报和配合开发商制造气氛,有些购房者在开发商和卧底联合制造的氛围中容易晕晕乎乎就开始冲动,一口气就签下来购房合同。等清醒过来,就发现一切都迟了,想后悔也来不及了。在团购的时候既要听取他人的意见,也要保持独立的思维和决策,对于那些煽动性的话语保持警惕,切忌盲从购房,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性消费。
第四招:捂好你的钱袋子
首先,团购只是由领头人负责跟开发商谈条件,争取优惠,并不是包揽购房事宜,因此购房款一定要时刻放在自己的手中,不能轻易交出去,在确定购买后签合同的时候再交钱,即使是团购,开发商跟购房者也是一个一个单独签合同的。其次,在价格问题上要认真计较,有些开发商故意玩花招,通过多重打折的方式来忽悠购房者,或者采取明降暗升的方式来坑害购房者,因此购房者必须根据实际得房率和实际折扣价格来判断该房产团购时是否真的有优惠,不要被开发商给蒙蔽了。
二,团购买房可能面临的五个法律风险
第一、混淆法律关系,导致维权无门
第二、表决权不充分,导致团队内讧
第三、委托范围不明,导致团购风险
第四、合同主体错误,导致维权不能
第五、资金监管不力,导致钱房两空
对症下药 破解团购风险 虽然有风险,但总的来说,在目前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团购住房”实现了“双赢”的效果:“老百姓少付钱,开发商多卖房。”同时,随着“买方市场”的渐现,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从而为团购者赢得更多的“砍价”空间。因此,只要购房者能注意回避上述五个方面的风险,“团购”不失为一种理想的购房方式。
第一、理清三种法律关系,明确法律权利和责任。在进行房屋团购时,必须要明确三种法律关系:其一、团购人与组织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其二、开发商与组织者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团购人的委托而派生的买卖关系;其三、团购人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如果不理清这三种法律关系的本质,则可能产生法律风险,比如,误将团购组织者当成合同当事人,从而导致团购人维权不能。
第二、组织者要充分听取团购人的意见,明确委托范围。每次与房开商谈判之前,团购组织者一定要充分听取全体团购人的意见,对团购人的意见和要求,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对这些意见和要求进行分类,然后拟定详细的团购方案。组织者应当按照大多数团购人的购房意愿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尽可能地满足大多数团购人的要求,并以书面协议明确团购人的委托范围,明确组织者的权得与义务,避免内讧现象,减少团购风险。
第三、团购人要充分行使表决权,不应过分依赖团购组织者。团购人对拟购买的户型、面积、内外装修标准、价位、附属设施、功能配套等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因为组织者只是作为受托人代办具体购房事务,将来入住、享有房屋所有权的都是团购人自己。买房最终环节是购房者与开发商谈判,而最终的决定者必然是购房者。所以,购房者必然要为自己的决定担负一定的责任,而不应过分依赖他人。
第四、组织者要督促团购人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再则,基于产权登记一户一证的要求,在团购合同中,组织者与开发商的团购协议要直接约束团购人与开发商。此后,每个团购人还应分别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组织者处理完毕受托事务后,要及时督促团购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把自己从此团购关系中解脱出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五、团购中资金的安全保障。
商品房的预售是有法定条件的,然而,为了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换取更多的“砍价”空间,有些团购(尤其是单位团购)是发生在开发商具备法定预售条件之前,甚至是在开发商还未开工的时候就将房款到位,这显然是有一定风险的。为了保证团购房款的安全,避免钱房两空,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是组织者(单位)与开发公司对团购资金进行共管,以保证该资金不被挪用。二是将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组织者(单位),在具备预售条件时解除。
对于打算购置新盘的购房者来说,参与团购不是一件坏事,只要运用得当,还是能够获取一定的优惠的,但是在参与团购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独立的决策,严谨细致、全面,真正享受到团购的好处。
总而言之,时下团购房要多看、多思、多比较,不要跟风赶潮,既要选择楼盘的品质,也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企业,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忽略了购房的其它要素,造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