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
未来一个时期,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湘潭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对加快湘潭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实现转型跨越的基础和优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充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纵观全局,审时度势,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乘势而上,奋勇争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在建设幸福湘潭的伟大征程中再创佳绩。
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四化两型”战略,以开放促转型,以转型促跨越,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建设幸福湘潭。
大开放、大转型、大跨越,是着眼湘潭实际和阶段性特征作出的战略选择。大开放要求思想要更解放、视野要更开阔、政策要更开明、工作要更开拓。要深刻认识湘潭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推进开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改革和开放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率先城乡统筹发展既需要实施大开放的胸襟和环境,更需要深化改革的胆识魄力和带来的强大动力。只要是有利于加快湘潭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就要理直气壮地抓、聚精会神地做;只要是阻碍湘潭改革开放进程、延误湘潭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就要坚定不移地改、毫不手软地破。大转型要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格局。要加快推进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劳动者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民生保障由扶贫济困、应急解难、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向保障民生权益、满足发展需求转变;社会管理由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模式向管理服务创新并重转变。大跨越要求充分发挥湘潭特有的政治优势、文化优势、区位优势,大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和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力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经济总量在全省晋6争5,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在全省保3争2。全面完成“两型社会”建设阶段性目标,资源环境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率先城乡统筹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湘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的重大任务。发展是核心、统筹是路径、率先是要求。要充分利用我市地域面积不大、人口数量不多、经济基础较好、科教水平较高等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增强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生态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一体化,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加快发展,走出一条符合湘潭实际、具有湘潭特色的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新路子。建设幸福湘潭就是要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健全收入分配和增长机制,缩小城乡、区域、群体、行业之间的差距,满足人们对提高生活水平的追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富足感;就是要大力改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期盼,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就是要加快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健全诚信体系,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满足人们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是要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民主进步,繁荣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满足人们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愉悦感。一句话,就是要把发展愿景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美好生活。
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是:
——加速转型发展,建设富裕湘潭。努力实现四个倍增,到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倍增,达到2000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38%,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达到50%;财政收入倍增,达到2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倍增,达到1800亿元;居民收入倍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万元、2万元。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宜居湘潭。到2016年,城市化率达到65%,万元GDP能耗下降20%,森林覆盖率达到4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重大成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文明、节约、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两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突出特色发展,建设文化湘潭。推动以红色文化为主体,历史文化和时代文化交相辉映的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到2016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旅游设施日益完善,历史文化遗迹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建成,一批文化旅游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占GDP比重达到8%以上。
——坚持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湘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努力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营造社会更加开放民主、制度更加科学健全、行政更加公开透明、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