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3月14日讯 当今楼市,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息过,这其中发生了众多具有代表性的诚信缺失事件。趁着3·15消费者日到来,笔者特意整合近几年湘潭房地产开发商的“四宗罪”:买房被坑?新房漏水?说好的名校不见了?产权缩水?面积变小了?……这些往往是每个购房者最头疼的问题。
买房是人生大事,原本是喜事,但遇到买房纠纷,房屋质量等烦心事的话,不仅冲淡了购房的喜悦,而且也影响了正常的生活,惹来无尽麻烦,甚至影响到人身安全。有媒体曾总结出房地产维权的八宗罪:延期交房、装修和房屋质量、小产权纠纷、楼房烂尾、开发商内部问题、物业纠纷、降价风波和合同欺诈。这些都是房地产市场中屡见不鲜的问题,可是这些问题也一直屡禁不止。
又是一年“3·15”!湘潭365房产网独家推出“3·15”特别策划案——“3·15房产维权:我知道,你懂的”!,全方位介绍房产维权常识,让我们擦亮买房慧眼,破解购房绝技。
网友盘点湘潭楼市版“你懂的”的购房陷阱
近日,“我知道,你懂的”!这一心照不宣意味深长的词汇走红网络。ID“不降价不买房”的网友前日发帖总结了六大湘潭楼市“你懂的”。用风趣的语言解释了楼市几大内涵现象,该帖引起众多网友转发和热议。
现象一:开盘一定要摇号
购房者:“为啥开盘都喜欢摇号?那么多人跟抢房似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那么多人聚在一起买房,才能冲动啊,才能毫不犹豫地下手啊!才能觉得买到我们家房子是多么幸运、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啊!
现象二:摇号系统出问题
购房者:“摇号系统又出问题,不是重复摇号就是错号,啥意思?”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我也不想啊,那么多关系户怎么办呢?又是找人又是托关系的。
现象三:打飞的也抢不到房
购房者:“置业顾问打电话来说快来交钱,已经开盘了,先到先得。当你打着飞的过去的时候,发现居然没房子了!其他的人是会瞬间移动还是会穿越啊?”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你来或者不来,你住得远或住得近,你打飞的或步行,就算你会瞬间移动,这房子注定不是你的,强求不来。反正你永远不知道你是第几个到的。
现象四:毛坯精装改来改去
购房者:“刚准备好首付想买房,突然只卖精装了,难道真的要卖肾吗?”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现在申报价格有多难批你还晓得啊?价格涨一点点就要打回来重新审核。毛坯改精装,精装改毛坯,好卖的把毛坯改精装赚钱,不好卖的把精装改毛坯降价卖!
现象五:先办理收房再给钥匙
购房者:“我还没看过房子呢,凭什么让我先默认收房。买东西不都应该先验货再收货的吗?”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先交物业费、办理收房才能拿钥匙进家门,这已经成了默许的行规了,反正大家都这样。如果先给你钥匙,你带着人去验房,验出来一堆问题,你还会交物业费吗?这不明摆着的嘛。
现象六:号称不涨价却把优惠减少了
购房者:“明明均价没有变啊?面积更加没有变啊?可是算来算去,价格怎么就是不对呢?原来开发商把优惠减了,原来优惠5个点,现在只优惠1个点了。这就是你说的不涨价吗?”
开发商:“我知道,你懂的”
潜台词:你太天真了,我只是说均价不涨啊,没说优惠不变啊!先把价格报高点儿,再一点点收优惠,多么方便的涨价方法。
购房者必懂的一手房维权途径
买房遇到了困难如何委屈呢?怎样维权才是最合理的?下面就购房者最关心的新房维权途径做基本介绍:
第一:同经营者直接交涉,和解
发现问题后首先要同开发商协商,成本最低的就是第一条渠道,和经营商直接沟通。
第二: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协商和解不成,对消费者来说第二条渠道是最优化的。
第三: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
房子问题,建委是主管机关,但是说到合同,工商局也可以管。
第四: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
根据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请有关部门帮忙仲裁。
第五: 到人民法院起诉
请律师起诉开发商,如果问题比较普遍,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起请律师起诉。
其他途径
如以上途径无效,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
购房维权案例以及破解方法
购房者,我知道,你懂的!来自房子的辛酸事儿!拒绝被潜规则,还我舒心房!
一、精装变“惊装”
实例:精装房本应是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但如今的“精装房”却与此背道而驰,隐蔽工程无法检测,渗、漏、泛、堵、壳、裂、砂、锈等质量问题频发,开发商对业主房屋的维修时间一拖再拖……
支招:消费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装房合同上约定的是“精装修”还是“全装修”。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会比较麻烦。同时,购房者买房时要锁定相应的装修标准,接房时要一一检查。
二、“拖字诀”
实例:买房子不是件容易事,眼看着交房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去项目地点一看,楼刚盖到一半呢。找开发商一问,答复五花八门,事实都差不离:房子没有盖好,估计只能延期交房,而且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一年。
支招: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三:“只准结婚,不准离婚”
案例:落不落订,实际上主动权在购房者的手中。可是,落了订,售楼方通常都会表示,之后必须交购房款了。
支招:购房者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这时候,开发商的售房资金就会受到政府的控制,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这个证明,就基本保证了你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四:“夹生饭煮了喂你吃”
案例:开发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给你发出收楼通知书。但其实,这样的房子,可能还没建完呢。然而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之后,就等同于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支招:收楼前先要开发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等。
五:“门外风光不见了”
案例:开发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购房者通常都会发现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支招:买房的时候,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看看实际规划情况,那才算是“眼见为实”。开发商无权自行改变规划设计。如果开发商明知规划设计,却刻意作虚假宣传的话,那就涉嫌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以欺诈方法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可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六:“认购定金难归还”
案例:消费者买房时,须先签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付上万元定金,这已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惯例。然而,等到真正签合同时,发现合同条款不合理或对己不利,此时欲索回定金比登天还难。
支招:购房者要仔细看认购书或者认筹、诚信金是什么性质的,如果说仅仅是一个认购,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它只是一个预约合同,相当于正式签订这个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约性质,如果说不买,或者说由于非双方之外的那种因素导致这个合同没有办法签订,这个认购金、认筹金是应该退的。
相关新闻:
楼市3.15:买卖二手房这些骗局要注意
楼市3.15:规避买房合同陷阱 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楼市3.15:退房不是想退就退 7种情况可退房
楼市3.15:买房看效果 楼盘沙盘有奥妙
楼市3.15:定金和订金一定要分清